一则谣言毁了近200亩白菜,损失逾百万!责任谁担?(2)
王跃旭补充提示,不加核实、不经标注就发布或转发信息,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带来严重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丰收不易,哪怕只是一棵白菜或一株辣椒,随意采摘和带走,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每个哄抢者只是抢了几棵几十棵白菜,落到承包者身上,就是一季的辛苦打了水漂,让人欲哭无泪。
这些作为劳动成果的农作物,岂能由他人打上 " 无主之物 " 的标签?所谓 " 农民收完不要 "," 不要 " 的定义权不应在短视频博主和采摘者手里,而应在农民或种植户自己手里。
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一些自媒体从业者,乃至机构媒体工作人员,网络上的话语权既意味着影响力也意味着责任,运营账号时不应该为了追求流量而不顾一切。现行法律法规对于 " 标注信息来源 "" 虚拟演绎标注 "" 辟谣机制 " 均已有相当细致的规定,足以规范自媒体与机构媒体从业者的行为。
总之,这起哄抢事件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当地公安机关有必要行动起来,尽可能查找参与哄抢的人员,更要查处造谣传谣的自媒体和机构媒体,让他们承担承包户的损失,保护经营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