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开门杀”到底该谁担责?最高法拟规定:遭遇“开门杀”,保险也要赔(2)
时间:2025-11-14 14:21:37 来源:中华网
""开门杀"风险被纳入主险责任范围后,可能会给车险承保端带来三大变化。"崔春霞表示,首先就是原有精算模型需进行调整,预计会因此导致基础费率上浮;保险公司或重点监控网约车等"开门杀"案件高发群体,采取差异化定价方法;车险条款中或将明确"代位追偿触发条件",避免理赔纠纷。
至于理赔端,崔春霞认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端对事故查勘认定的准确度更高,响应速度更快,防止现场证据灭失。此外,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工作量进一步上升,需要对现有追偿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不然大量对应案件不能获得有效追偿,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
周瑾表示,最高法的解释是让保险理赔的责任更加清晰,但同时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追偿机制也需要完善,以便在高效赔付被侵害人后,可以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向有重大过失的司乘人员进行追偿。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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