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水太满被辞退女生已拿到离职工资 公司致歉
时间:2023-03-15 23:12:12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倒水太满被辞退女生已拿到离职工资 公司致歉
“太不地道了!”,山西太原。一个女大学生,入职一家教育机构,从事综合文秘职务。入职刚刚半个月,就被开除了。女大学生不解,随后询问主管,却被告知,是自己在接待客人时,水倒得太满,都快溢出来了。这个说法,令她实在无法接受。
据了解,女学生叫小亚,前几日,有客人来机构开会,让她去招待客人。在端茶倒水的过程中,有一次加水,给客人加的太满,被机构主管看到了。为此,机构认为,她不符合录用条件,于是,通知她不要来上班了。
事后,女子表示,当时虽说加的有点满,但是确实没有溢水,而且离着杯口还有至少1厘米的距离。小亚认为,机构开除她,无非是找各种奇葩理由,实际就是逼着她走人。
当时,机构曾希望她自己会主动离职,这样不用支付赔偿金。但是,小亚认为,虽说是在试用期内,但不是随便说开除就开除的,再说了,离职本不是她愿意的,她怎么会同意自己提出离职呢,小亚说什么也不同意。
无奈,机构看小亚也不走,赖在机构里也没有好脸色,于是向小亚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写着,小亚在2月23号入职,试用期到8月22日,也就是有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签署的是3年。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因为小亚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按照单位培训要求,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于3月10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小亚被试用了15天,机构一分钱也没付,最后还被赶走了。
对此,小亚非常气愤,表示会去申请劳动仲裁。机构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该走啥程序,走啥程序!
【@胡萝卜说法】
有网友说,小亚又不是学茶艺的,倒多少茶,她刚一个踏入社会的学生,至于这么苛责吗?再说了,第一次倒满了,主管告诉她,下次不就知道了吗?这主管玩阴险的,真有一套。
也有网友说,这种机构,即便你做到茶满欺人,酒满敬人,一样赶你走。就是拿着毕业生不当回事,这机构估计离倒闭也不远了。
有网友更直接,机构格局不行,早走早庆幸。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机构解除小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说机构有解除权,但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属于合法。
首先,机构要证明小亚不符合录用条件,什么条件,需要事先明确告知小亚,招聘的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中,是否有明确要求,或者明示。
如果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机构一一举证证明。
其次,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提前3天通知小亚,不能当场决定,当场不让她上班。
有网友说,提前3天通知,那机构还要支付3天的工资给她,这样的机构算的比猴还精。
小亚3月9日接待客人,3月10日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没有提前3天通知。这就是明显不遵守法律的规定,拿劳动者太不当回事。
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机构解除小亚的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的行为。
不是随意任性就可以解除的,是需要向小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
小亚工作15天,支付多少赔偿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补偿金的双倍。即1个月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机构需要向小亚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再者,小亚白白试用了15天,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这属于小亚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机构应该一次性结清劳动报酬。
具体到本案,小亚虽说被辞退,但是工资报酬,要一分不少的支付给她。
对小亚因给客人倒水太满,被机构开除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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