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被困五星级酒店厕所超3小时 惊险自救:我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3-03-15 12:13:35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女演员被困五星级酒店厕所超3小时 惊险自救:我该如何维权
北京,林女士入住到一家五星级酒店时,因未带手机上厕所、且厕所内的紧急电话是坏的情况下,被反锁在大概两平米的厕所内,长达三个多小时。事后其通过各种办法,才艰难的将厕所门撬开,得以逃生。林女士成功脱险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事发在两个多月前,林女士入住的是当地一家非常有名的五星级酒店,其被反锁在厕所后,因未带手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挂在墙上的紧急求助电话。
可谁曾想,这3000多元一晚的房间,厕所里的紧急求助电话,居然是个摆设、是坏的!之后其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开始砸天花板希望能够找到逃生工具。
随后林女士将用来挂厕纸的小铁管拆下来,开始砸门,但是门锁却纹丝不动。最终其通过马桶底下的一条小绑带,将门锁上的十字锣丝一个个艰难地扭下来后,才侥幸得以逃生。
成功脱险后林某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后来酒店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免一晚上的房费,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目前,酒店回应称,酒店隔音效果较好、紧急求助电话现在每个月房间,都可以用了。而林女士则称,其准备起诉维权,主张酒店公开赔礼道歉。
1、事发后网友表示:“3000多元一晚的酒店厕所才两平米,还不如我们县城200元一晚的宾馆,而且电话还保证能用!”、“女演员维权都如此这般,可想而知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底气有多足了!”、“你把厕所门砸了,酒店没让赔钱就不错了,知足吧!”
2、从法律上讲,林女士被反锁后自救的求生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其造成的损害,由险情引起人承担。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林女士之所以会找工具撬门,都是因为紧急求助电话不能用所致,即险情引起人是酒店一方,且林女士当时只是砸门求生,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这个责任应当由酒店自行承担。
3、酒店厕所内的紧急求助电话,是当入住的客人在厕所内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的,这是酒店为入住的客人提供安全保障义务之一。
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的,经营者应当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这里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等民事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林女士完全可以向酒店一方提出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等主张。当然,酒店可以不接受,不接受就只能告上法庭,让法院依法判决了!
最后,希望某些五星酒店在五星级收费的同时,要为客人五星级的服务,比如说厕所的面积能不能大一点、紧急求助电话要保证能用,那是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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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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