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KTV里遇天价果冻一袋242元 合计一个22元

时间:2023-02-25 22:46:44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女子KTV里遇天价果冻一袋242元 合计一个22元
 
  黑龙江佳木斯,一女子和朋友去KTV消费,结账时竟然意外发现,仅仅6个人,就消费了1048元,其中11个水晶之恋果冻,就要242元,合计一个22元,女子表达了疑惑,不料店家理直气壮的表示,就是这个价,女子无奈报警。
 
  事发当天,女子下班后,约了几个朋友一同去KTV喝酒放松,当时在询问店家后,女子得知小包免费,便要了个小包,毕竟仅仅6个人,小包完全够了,可万万没想到,店家在未告知女子的情况下,直接将小包升级为了中包。
 
  期间,其中一人想要吃果冻,便直接喊服务员要了一袋水晶之恋果冻,在6人的认知里,水晶之恋果冻很便宜,所以也就没有问价格。
 
  另一边,等到众人酒足饭饱后,女子前去结账,可万万没想到,直接消费了1048元,其他东西贵也就罢了、有包厢费也就罢了,毕竟这是KTV,女子也确实享受了中包的服务,可唯独这果冻的价格女子接受不了。
 
  以外面的市场价格来看,一个袋水晶之恋果冻都没有22元,可KTV却一个就要22元,女子认为对方这是典型的宰客,便与KTV发生了争执,不料对方也丝毫不惧,直言就是这个价。最终,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女子报警求助。
 
  【@以案普法 】
 
  对于此次天价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见过将3元钱的红茶,卖成30元的,但从未见过一个果冻卖22元的,这样的KTV也应当整该整改了;也有网友称,天价食品事件层出不穷,必须重罚商家,才能以儆效尤!
 
  个人认为,虽然市场讲究买卖自由,但如此肆意妄为的定价,已经触犯了法律。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本案中,女子作为消费者,有权利现在包厢的大小,可KTV却在小包厢存在的情况下,直接将女子领到了中包厢,这无疑存在强制交易的情况,侵犯了女子的自主权,基于此,女子可以拒绝支付包厢费。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也就是说,面对果冻的价格远远超出市场价数倍的情况,纵使KTV是“情有可原”,也应当明确的告知女子,而非一声不吭,直接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让女子上了当,这种行为,明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最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处理,对涉事的KTV给予一定的惩罚。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女子KTV里遇天价果冻一袋242元# 头条热榜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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