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被赠饼干换烟遭拒后踩碎 太令人气愤了
时间:2023-02-05 21:47:50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男子拿被赠饼干换烟遭拒后踩碎 太令人气愤了
内蒙古,某超市门口,一名非常邋遢的男子,拦住两个小姑娘说,“我没钱吃饭了,希望你们行行好”。小姑娘见对方可怜,就到超市给他买了几袋饼干,男子接过后,也向小姑娘道谢了。可小姑娘离开后,他立即转身进到超市,准备用饼干换烟!
这名男子穿着邋遢,手里提了一个保温杯,头发像鸡窝一样,脸上也沾满了尘土,衣服更是灰扑扑的,不知道多久没有洗了,他在超市门口将两个小姑娘拦下后,小姑娘并没有因为他邋遢而嫌弃,对方在听他说没钱吃饭后,立即回到超市给他买东西。
视频显示,男子接过小姑娘买的饼干后,非常客气的向小姑娘道谢,然后目送小姑娘离开,随后,他来到超市,拿了一袋饼干放在柜台上,想要超市老板给他换烟!老板想都没想,直接拒绝道:“换不了!”
遭到拒绝后,男子十分愤怒,他将饼干扔在地上,抬起脚猛地踩下,砰的一声后,饼干袋炸裂,饼干飞得到处都是,然后男子又砰的一声,踢飞饼干。一时间,超市门口到处都是饼干碎片,紧接着,男子一边辱骂超市老板,一边不甘心的离开超市。
1、太令人气愤了,这个男的好胳膊好腿,又有力气,却在大街上找两个小姑娘讨要吃的,他好意思吗?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这件事不禁让人想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男子做的事情,不知道会伤了多少善良人的心!如果两个小姑娘知道自己给男子买的饼干,被他拿去换烟了,心里不知道是何种滋味!
2、本案应当如何定性,如果超市老板报警,民警可以对男子进行处罚吗?
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男子真是遇到困难,没钱吃饭,他找两个小姑娘讨点吃的,无可厚非,但他不仅仅是缺吃的,还缺少德行!缺少通过劳动挣钱的想法!
男子的行为应该怎么评价?是侮辱他人,还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笔者认为,超市老板拒绝后,男子愤怒的将饼干踩碎,踢得到处都是,是在破坏公共秩序,再加上男子辱骂超市老板的行为,本案可以定性寻衅滋事!
注意,寻衅滋事在法律上属于兜底条款,但有人滥用了寻衅滋事,他们把寻衅滋事当成一个口袋,不管什么事情都往寻衅滋事中装,这是不对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如果超市老板报警,民警介入后,可以以寻衅滋事对男子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最后,希望两位善良的小姑娘,永远不知道她们离开后超市里发生的事情,也希望更多的人可以保持一颗善良的心。
同时,对这种恶意利用他人善良的行为,应当予以严厉谴责,涉嫌违法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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