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女子称多次被公公家暴 遭到公公辱骂
时间:2022-12-16 21:07:07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浙江嘉兴一女子称多次被公公家暴 遭到公公辱骂
浙江嘉兴,23岁的陈女士教育孩子时,遭到公公辱骂。陈女士还了一嘴,万万没想到,公公拿起一个板凳,就朝她的头部和后背狠狠砸去。陈女士用手去挡,也被砸伤。陈女士报警,公公却跑了。民警来了后,找不见陈女士的公公。陈女士老公却表示,妻子被打事出有因,她经常体罚孩子,所以被父亲殴打。民警狠狠地批评了陈女士老公,然后离开。
过了几天,警方再次上门,但陈女士公公依然十分嚣张,公然威胁陈女士““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民警给陈女士的公公开具了家暴告诫书。
据陈女士介绍,她已经遭到公公4、5次的暴力殴打。事发当天,她公公打她之前先关掉了监控。她已经被打怕了,老公也不保护她,已经想好了,决定离婚。
太恐怖了!都什么年月了?老公家暴就够可恶了,公公家暴老公还视而不见。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盼头呢?陈女士还是早点离婚,脱离苦海吧。
对此,网友们也是愤愤不平。“最可气的是公公打了儿媳,儿子还向着他爹说话,这样下去如果不离婚,这女的在这个家会更没有地位的”“这样的公公,离婚吧,老人不应插手儿媳对孙子孙女的教育,赶紧离婚吧”“很多离婚都是公婆挑起的!”
那么,陈女士公公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首先,拿凳子向儿媳妇头部、背部招呼,确实太狠了,属于故意伤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具体到本案,公公多次殴打儿媳妇,情节非常恶劣。如果女子经鉴定达到轻伤的,应当追究公公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未达到轻伤,可以治安处罚,处以15天拘留的顶格处罚。
其次,这是典型的家暴行为。
很多网友疑惑,家暴不是夫妻之间才算吗?公公打儿媳也是家暴吗?我们来看一下家暴的规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包括肢体暴力、言语暴力、冷暴力等。
这里的家暴实施主体,不仅仅是丈夫和妻子,而是全部家庭成员。父母对子女家暴、公公对儿媳家暴,都是家暴的范畴。
家暴并非“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对于频繁家暴,且情形严重的,还涉嫌虐待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偶然的家暴行为,造成被家暴人轻伤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再次,家暴告诫书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家暴告诫书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具体到本案,正常情况下,应该对公公拘留。但有可能因为他的年龄超过70岁,警方不能拘留,所以出具了告诫书。
最后,面对家暴,必须零容忍。果断报警,及时止损。
对此,您认为公公打儿媳妇该怎么处罚呢?欢迎评论!#儿媳因管教小孩被公公暴打#头条热榜 #律师来帮忙##嘉兴头条#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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