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被岳父举报嫖娼成瘾校方回应 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时间:2022-07-07 23:44:31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博士被岳父举报嫖娼成瘾校方回应 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1K以上的是大活,1K以下的是小活”。网友“老兵”举报自己的博士女婿胡某宗“嫖娼成瘾”荒废学业。在出示女婿与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中,多处出现露骨情节。而胡某宗称认识老婆前“就走上了嫖娼这条路”。
“1K以上的是大活,1K以下的是小活”。网友“老兵”举报自己的博士女婿胡某宗“嫖娼成瘾”荒废学业。在出示女婿与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中,多处出现露骨情节。而胡某宗称认识老婆前“就走上了嫖娼这条路”。
胡某宗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一名在读博士生,全职读博8年至今无法毕业。学校对其停发每月约4000元的生活补助后,其老婆每月给3000元生活费。“老兵”称没想到女婿竟还拿着这点生活费去嫖娼。实在忍无可忍的老丈人才通过媒体举报女婿。
而根据就医记录显示,2021年1月21日,胡某宗在北京安定医院成瘾医学科就医。病史这栏描述:“患者自2018年无明显诱因出现多次找小姐”,“有女朋友也会找小姐“,“感觉自己很多精力花在这件事情上,影响工作生活”。目前,胡某宗所在学校回应事件还在调查中,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来源:天目新闻)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嫖娼也能成瘾,还以成瘾性疾病看了医生。该行为是否属于疾病暂且不论,但是嫖娼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属于违法行为,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对本案的行为分析。
根据该篇文章内容来看,胡某宗不管是经岳父举报,还是和老婆的聊天的记录,以及自己的就诊记录中对“病情”的描述来看,能够相互印证胡某宗确实存在嫖娼行为,而嫖娼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对本案的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只规定了存在嫖娼的行为如何处罚,也规定了“情节较轻”的行为如何处罚,但没有规定“情节严重”或“多次”嫖娼的行为如何处罚,那么该行为 就只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违法行为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也有时效性,并不是曾经实施过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并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胡某宗存在多次嫖娼行为的,以最后一次行为实施结束时开始计算。
在处罚情节上,虽然该行为在法条自身上没有规定从重情节,但根据该法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有较严重后果的;以及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或者在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都可以从重处罚。
最后,胡某宗最后一次违法行为是否在六个月以内,最终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目前还不清楚。但还是要建议各位培养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价值观,对自己的人生、事业、家庭负责才是正路,如果一味的放纵自己的不良嗜好,甚至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校方回应博士被岳父举报嫖娼成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说出你的看法。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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