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卖药不赚钱?是真的!
重庆市医改办昨天传来消息,全市10个区县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包括江北、九龙坡、忠县等10家区县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这些试点医院的所有药品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就是说,药品进价多少,一分钱不加按照原价销售给患者。
这些医院在试点范围内
昨天,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试点包括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南川区、垫江县、秀山县、荣昌县、梁平县、忠县、奉节县。
这些区县医院全部都会实行零差率销售么?并不是。目前试点的是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简单来说即××县(区)人民医院,和××县(区)中医院。
这些区县中,若条件许可,还可将妇幼保健院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这些医院规定需要零差率销售药品,那市民何时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呢?记者了解到,各区县将在今年9月底形成试点的改革配套方案和实施政策,获批后就会推行。
药品进价多少就卖多少
什么是零差率?以前按照规定,公立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可以按照进价上浮15%销售给患者,用于贴补医院发展。之后药品又分了512种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零差率销售,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上浮15%。
试点改革的重点是全面取消区县级改革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种类的80%,基本药物使用总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5%。
市卫生局局长屈谦称,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采取“一增一调”的方式,对医院给予补偿,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
屈谦表示,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药品“零加价”,将有利于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使患者就诊次均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从源头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记者柳姗姗 实习生 汪晓琴)
(重庆晨报 柳姗姗 汪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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