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双创”团队来川 资助500万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解决当前科技人员反映比较强烈的政策性束缚和制度性障碍,《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昨日在蓉正式发布,“十六条政策”在支持力度、扩大自主权、奖励和报酬、管理和评价制度模式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发放政策“红包”。在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及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还对“十六条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1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高层次人才 给予个人200万元的安家补助
对来川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从安家补助、项目资助、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提出支持政策。对从国(境)外、省外来川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符合规定条件的, 将给予个人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团队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提出省内 人才比照执行支持政策。着重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金融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
2 完善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配套制度
引进人才落户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经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在抵达口岸申请人才签证,入境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5年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逐步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从工作居留向 居留的转换机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 居留开辟绿色通道,对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等重点引才计划备案项目的人选申请 居留的,予以优先办理。
3 扩大企事业单位引进创新创业人才自主权
高校可特设岗位引进人才不受岗位总量限制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具体条件实施聘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在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依托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立合同管理、议价薪酬、异地工作等用人模式,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及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4 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高层次人才双创项目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