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探索信访工作“第三方评议” 推动阳光信访(3)
在一次绵阳市网上信访第三方评价会上,就市民唐小平投诉平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事,评价小组成员对交警大队的处理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被投诉的平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表示:“评价小组的意见我们虚心接受,希望今后我们的执法工作能更细致、清楚、明白。”“省级信访第三方评议机制将是对基层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完善。”督查督办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省级信访第三方评议平台中心的主要职责将包括:负责对省政府复查复核案件进行第三方评查;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从情、理、法多角度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查;探索建立完善的沟通疏导教育机制,进一步了解个别信访人心理需求,促进息访息诉,推动案结事了。
短评
引入第三方评议只是第一步
□陈婷
我省在省级层面把第三方评议机制引入信访工作,对一些重点信访事项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值得大大点赞。
作为一个带有创新性的工作,信访第三方评议活动涉及的问题具有敏感性、群众性、法制性强的特征,在机制运行初期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社会各方都应该给予充分理解和宽容,鼓励有关部门不断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完善。
我们应该用一种更加长远的视线来关注信访第三方评议机制,开展第三方评议,但不止于某事项的诉息事了。
事实上,通过对第三方评议信访事项的认真分析和举一反三,政府部门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同样的信访事项是否在不同的地方反复出现,分别都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信访事项久拖不决的到底是人为因素还是制度原因?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信访事项,究竟是执法不当还是法律法规本身不够完善?……通过分析思考并有针对性地对工作加以修正和改进,使类似的信访事项不再发生,这是比建立制度本身更值得用心、更有价值的工作。
本报记者 刘春华 钟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