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导向的四川藏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4)
景区、城镇和通道是旅游目的地体系的三个层面。最开始是核心景区的开发,形成景区内外旅游设施聚集,原住民、外来者参与旅游业;然后带动景区所在地区县城、集镇城镇化趋势加快,围绕旅游业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旅游相关从业人员增加;进而带动旅游通道游客观光休憩项目、服务设施增加,吸引旅游沿线居民、外来投资者、从业者从事旅游业。
县城、集镇、村寨是旅游目的地体系的三个层次。城镇化建设要结合地区生产生活需要和旅游发展需要,景城一体、产城(镇、村)一体,宜居、宜业、宜游。县城是区域行政、生活、文化中心,也是旅游聚集中心,有些县城也是本地民族文化体验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独特的旅游县城可以按照国家A级景区标准规划,合理规划城镇业态布局,既保留当地生产经营传统业态需求,又充分考虑旅游从业者业态需求,风貌打造要符合当地传统民族特色。旅游乡镇则可以是旅游交通节点、游客集散中心、旅游业态聚集区,按照不同区位和资源禀赋,找准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旅游聚散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商品(农牧产品)加工型乡镇。旅游村寨作为传承和保护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和宗教文化的载体,要走多样化、差异化的路子,推动藏区特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推进以旅游为主导的三产融合的产业发展
以旅游业带动藏区第一、第二产业转型和延伸产业链,增加产业附加值。旅游带来的消费需求和商机能带动藏区高原传统农牧业转型升级。以“生态、少量、高质”为特征的高原农副经特产品特别适合开发为旅游商品,围绕游客“食”的需求,可以拉动大量农副产品消费,特色村寨可以开展生态农业观光、民族村寨文化体验等藏乡旅游。旅游还可以与文化、藏医药等藏区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开辟专项旅游、特种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