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哺乳期被解雇 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4-03-14 23:28:27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据报道,广州市某小学女教师谢某休产假结束后被调整到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不接受,学校又在谢某哺乳期内将其解聘,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学校的行为属于违法,判令学校支付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万多元。法院判决明确了涉案学校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女教师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给女职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参考,对用人单位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早在1955年毛泽东同志便提出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这不仅认可了女性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更是赞扬了女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能摆脱旧社会封建礼教的束缚,参与到社会生产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来。但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国家和各行业也为女职工建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等各类规定,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未按规定执行,无视法律,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上述案件正是如此,涉案学校在与女教师谢某协商调整岗位上未达成一致时,又在其哺乳期内将其解聘,这里就释放出一个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信号,那么到底如何才能强化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呢?
首先,要加强各行各业对女性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条规的宣传和学习。这能让女职工明确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在被侵害时才能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坐以待毙,单方面接受,完全可以拒绝和反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上述案件中的女教师正是知道《劳动保护法》中对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实施特殊保护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才能及时起诉获得赔偿。这同时也是给用人单位上好普法课,增强用人单位的自律意识,恪守法律底线,不折不扣履行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减少甚至杜绝侵权行为,因为这关乎女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劳动权益,也是配合国家为鼓励生育创造积极友好的环境。
其次,相关部门要不断畅通和拓宽女职工维权的渠道,让女职工便于维权,充分支持和鼓励女职工提出维权诉求,并且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侵权行为责令整改,以高度的重视和积极的行动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戚晓薇)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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