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批改作业,不能“一刀切”

时间:2021-05-28 17:42:49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近期,对于家长是否应该批改作业在网上引发网友广泛讨论。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出台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规定了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文件“叫停”家长批改作业。去年中央层面发布的《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已有明确规定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每个孩子的成长都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合作。“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涉及的是一个最基本的家校职责界定问题。家长是检查作业而不是批改作业。在教育学理论中,教师备课的其中一环是:布置作业。学生作业要根据实际学情、各班实情来设计。学生在学校完成的部分属于校内作业,理所应当由教师批改。学生在离校时段的作业属于家庭作业,家庭作业是教师为了促进孩子复习当天的新知而酌情布置。古人云“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对于这部分作业,家长只能督促孩子及时完成,检查孩子是否做完作业,至于做得“对”与“错”则应由老师来评判。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意思是“教”,就是上面做示范,下面来模仿。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如果今天的学生作业是由家长批改,那么等这一代人长大成为老师后,有可能也会模仿当年老师的做法,如此以往就偏离教育的轨道,违背教育的初衷,远离教育本义。
 
  教师的工作量要“减负”而不是“增负”。之所以出现教师将家庭作业推给家长批改,深入教育行业了解,其背后原因非常具体:学校各项工作的迎检、学生素质活动的筹备、进校园的宣讲活动等等,经常让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以外还“客串”了不同角色。近年来,社会一直呼吁给教师减负,但具体为何减、减在哪、如何减,在具体实施的方法上,还需要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给出指导和说明。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书”责任更多在校方,“育人”责任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共担。而对于在家庭中完成的作业,家长要督促孩子写作业,而非批改作业。“不越位”,“不缺位”,边界明晰、配合有力,这才是良好“家校合作”应有的样子。文:简图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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