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后禁跳广场舞,社区治理需要这样的“硬”

时间:2020-12-03 23:47:29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来源:中国新闻网)
 
  一方面是深夜广场舞不停歇,喧闹声扰得人无法入眠,引得居民时常投诉,另一方面是居民大妈的跳舞自由、休闲娱乐需要被满足。多年来,广场舞扰民问题一直困扰着社区治理,成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优化社区环境面临的必须破解的难题。近日,河南许昌立法规定晚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网友们随即展开热议。网上的一项“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你支持吗”投票显示,近八成网友对此举表示赞成。的确,目前不少小区、广场存在着“夜深舞未停”的现象,给附近居民特别是上班族造成了休息困扰,不乏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
  广场舞扰民实质是跳舞大妈与居民休息间的矛盾。从大妈们的角度来看,跳舞是自己的自由,不但于身体有益,还增进了老姐妹间的感情,给退休生活带来欢声笑语,何乐而不为,对为何深夜禁跳广场舞表示疑惑。然而正是清晨、夜晚的跳舞音乐声使正处于睡眠时间的居民深受其扰。其实,“九点后禁跳广场舞”,这看上去硬核的规定针对的绝不是广场舞,而是以深夜扰民为代表的一系列损害社区居民的行为,体现的是以居民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笔者认为只要我们多方想办法,众人齐努力,是能够让跳广场舞和居民休息之间达到平衡的,让发展休闲娱乐与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实现双赢。
 
  社区治理需要每位居民共同参与。作为社区的居住者、服务的享有者、活动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投入到社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跳广场舞固然无可非议,但也要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笔者建议,戴着蓝牙耳机跳舞,避开清晨午休时间跳舞,或者选择远离居民区的户外广场跳舞,这都是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这样的跳舞,会得到大家真正的欣赏。
 
  社区治理该硬时候还得“硬”,近年来,“有人情的管理”“有温度的执法”逐渐走入我们视野,本是以人为本的提倡,却成了个别人“倚老卖老”“谁弱谁有理”的借口。此次事件中,许昌市对九点后禁止跳舞表现出的“硬”,实则是对社区居民利益的最好保护。面对损害居民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硬”起来,而且要坚持“硬”下去。用“硬核”手段,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完善社区治理服务护航。(陈明)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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