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 为导盲犬“放行”
时间:2020-09-07 16:25:00 来源:川北在线
2017年,北京的陈燕女士和她的导盲犬珍妮,被拦在地铁线外七个小时;去年11月,武汉的王先生携带持证导盲犬乘坐地铁,仍被工作人员拦下;今年4月,山西太原一名女交警假扮盲人体验生活,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被赶下车......导盲犬不被公众接受甚至遭到歧视的事件一直在发生,相关争议也一直存在.事实证明,当下社会人们对导盲犬的认同感普遍偏低.
导盲犬是一种经过严格训练的工作犬,它们习惯于颈圈、导盲牵引带和其他配件的约束,懂得很多口令,能带领盲人安全地行走.但因导盲犬训练的专业性强、时间长、耗资大,加之驯成后无偿捐献给盲人使用,无足够的资金支撑,导致中国导盲犬训练公益机构频频陷入困境.此外,多年来相关法规缺失,令国内导盲犬"车难乘、门难进",难以对盲人提供全面帮助.
目前,我国共有近1700万盲人,他们生活在阴影中,无法像常人一样出行、劳动,台阶成了难以翻越的“高山”,公交、地铁成了登不上的“宇宙飞船”.诗人艾青说:“在寒冷中 死去的不是没有衣服的人,而是自私的人;只有相互拥抱才能带来温暖.”盲人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同样为人类文明进程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接受导盲犬,就是对盲人群体的一种关爱.我们都应当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汲取开放包容的精神内核,践行仁爱的传统美德,不是施舍,也不是怜悯,而是平等的对待,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
随着国家的发展,自2012年起,各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条例,为导盲犬出行提供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也指出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导盲犬等免费携带.另外还有像山西省、大连市、山东省、青海省等省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允许导盲犬的合理出行.导盲犬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已经没有了制度上的壁垒,更多的阻碍来自于“观念的藩篱”.
脚下的台阶虽好走,但人们心中的那堵“高墙”难破.对此,需要城市将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保证在实际运用中有据可依.如导盲犬出行具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公共交通是否考虑单设盲人车厢、是否需对公共区域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他们正确区分宠物犬和工作犬等等.最重要的,还是要对广大市民加强导盲犬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宣传片、纪录片、印制手册等方式,为心灵“导盲”,打破人们心中的坚冰,唤醒那一份至纯的善意.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奔往幸福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愿我们能满怀真诚,多点理解,少些歧视,转变认知,为导盲犬“放行”,让各个群体共享富强的荣光.田婧怡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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