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好被逼吃“死神辣条”,奇葩惩戒何时了
时间:2020-07-14 00:32:3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近日,成都一公司业务部的7名员工因业绩不佳被罚吃“死神辣条”,食用该“辣条”后多人出现不适症状,甚至两名女员工被送医院查出胃绞痛、胃炎。然而在员工因身体伤害对公司提出赔偿请求后,竟然被负责人要求“主动离职”。新闻发出后引起网友热议。
近年来各种奇葩惩戒屡现报端,让男性员工穿丝袜、互扇耳光、下跪、喝马桶水、上街乞讨、吃蚯蚓、泥鳅等,一次次拉低了道德下限。公司为了盈利,鼓励员工积极工作而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无可非议,但是惩罚应有合理的限度。现在的一些老板为了更好的统治员工,迷信所谓的“科学”管理,热衷于所谓的“狼性文化”,无非就是每天洗脑打鸡血,员工如果没有完成任务就用变态的手段处罚。先不说这些激励员工的手段,到底有没有效果,到底能不能让员工们把业绩提上去,只是从这些侮辱人格的惩罚手段上来看,老板就毫无“人性”,从来就没有把员工当人对待。在他们眼里,这些人只是赚钱的工具,可以肆意侮辱践踏。在文明法治的社会里,因业绩不理想,就迫使员工接受侮辱,只能体现了管理者的低端无能,暴露了法治思维的极度缺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因为员工拒绝这种不合常理的处罚,遭到公司无故辞退的,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研究显示,“辣”本身是一种疼痛,管理者罚员工吃“辣”毫无疑问属于体罚,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酷刑,员工有充分的理由提出赔偿。遭遇不公待遇之后,员工应该毫不犹豫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守土有责,全力维护劳动者,发现侵害员工利益的事件不能仅仅训诫、批评教育了事,而应依法严肃处理,毫不手软,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一个企业若连自己的员工都不知道爱护,不可能持久发展,只有死路一条。也希望大家选择工作的时候擦亮眼睛,远离这种奇葩公司,对这种奇葩惩罚勇敢说不。(陈莹)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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