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试试 动车组吸烟岂能当儿戏?

时间:2019-07-18 15:26:51 来源:川北在线
  犯法了还有理不成?别以为在车上抽根烟是小事,7月11号下午两点多,始发于郑州东的一趟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在如厕过程中,刚点上一根烟,烟雾报警器立即报了警。 (7月16日映象网)
 
  社会公共秩序是我们每个人必须遵守的法则,理应人人都要有所敬畏。可有些人,总喜欢抱着侥幸心理挑战规则,突破红线。7月11号始发于郑州东的一趟高铁列车上,耿某无视公共安全规则,在如厕过程中任性的点上一根烟,触发烟雾报警,致使车速骤降。无独有偶,同日由北京西开往汉口的G507次列车上,乘客黄某抱着“我就想试试”奇葩想法,“看看你们的反应如何”过了把“烟瘾”,最终导致列车直接紧急降速。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也是众所周知的,尤其是在运行速度快,人员高度密集,车厢高度封闭的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更是明令禁止。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旅客在动车组列车吸烟,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铁路部门现场取证认定的,第一次将纳入惩戒名单,限制乘坐火车为期180天;第二次将终身限乘。由此可见,严禁在动车组吸烟,已经上升为法律性规定,成为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
 
  诚然,而今人们对法规的认知不再是稀缺品,尽管在如此“昂贵”的违法成本上,动车组吸烟现象仍是频频出现屡禁不止。如同黄某在明知动车组禁烟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以挑畔态度“我看看你们就是能不能察觉到”、耿某天真怼警察“我犯国法了吗”等行为不仅是缺乏社会公共道德的表现,更是反映出当事人法律意识的缺失。毕竟,公共场所不是胡为之地,法律法规更不是儿戏,岂容肆意妄为?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黄某、耿某等违法人员终将为自己在高铁车厢吸烟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公共场合每个人的言行举止折射的都是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动车组吸烟事件暴露了少数乘客规则意识淡薄,但如何铲除动车组吸烟毒瘤,如何让每个公民都成为社会文明传播的因子,如何让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交往中把遵守社会规则化为行动自觉?却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文/戴治国)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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