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剩女追尾必嫁是伪命题
时间:2019-02-04 09:39:02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大龄剩女追尾必嫁是伪命题
在外打拼一年,过年理应回家与父母等家人团聚。但是,回家的前提是必须在路途上确保生命安全。只有珍惜和敬畏生命,才能与父母等家人实现团圆。但没想到,竟然有大龄剩女向社会公开宣誓:“大龄剩女回家相亲,追尾必嫁。”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对自己的生命玩世不恭,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如果是自驾车回乡过年发生追尾事故,那往往会危及生命安全。所以,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珍惜和不敬畏。同时,也是对父母的大不敬。大过年的,为啥不让父母省点心?大过年的,为啥要让社会失去和谐安宁?
据新京报网2月3日报道,宁波一位姑娘因在后车窗上贴有“大龄剩女回家相亲”“追尾必嫁”的字样,走红网络。随后,@宁波交警回应其已违规,应予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建议其进服务区后先进行恢复。当地交警联系到车主郭某,他称字是他妹妹上高速前贴的,认识到涉嫌交通违法后,在途中高速服务区就已撕掉。
虽然这是一场玩世不恭的闹剧,但却需要对涉嫌妨害公共安全的“大龄剩女”实施依法问责。同时,应当让这个“大龄剩女”无条件接受普法教育。只有强化她的法治观念和增强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才能让玩世不恭者发自内心地敬畏国家法律权威与神圣不可侵犯的义务。也就是说,事情并不是说已经将违法用语撕掉就没事了。法治社会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让违法者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法律责任追究不是和某个人故意过不去,而是在依法保护“大龄剩女”的生命安全,而是不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发生。因为,每个公民都必须受制于法律约束,任何人不能把自己的言行凌驾于法律之上,谁玷污和亵渎法律权威与尊严,谁就必须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人活着既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又要对父母和社会负责。如果一个人活着不懂得如何为人处事,那是愚蠢的。一个人只有理智地活着,才能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依法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且,大龄剩女更应该珍惜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只有懂得自我尊重和自我克制,才能让自己不失去受制于法律约束的理智,才能让自己懂得如何去创造对社会有用的人生价值,而绝不是自私自利。尤其是大龄剩女自己的爱情,绝不应该用玩世不恭的态度麻醉自己的灵魂,绝不应该把自己置身于社会公德和法律之外。
正如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所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而且,英国作家和哲学家培根先生说得更好:“人民的安全应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只可惜,我们的某些公民缺乏这样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而且自私自利的行为非常严重。所以,法律责任十分淡泊。因此,大龄剩女“追尾必嫁”是伪命题。而且,这个伪命题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和社会秩序。所以,我们的社会和执法者必须依法阻止大龄剩女有意或无意之中的违法行为,不要让这样的女人犯傻,不要让她轻视生命安全。如果没有生命安全作保证,爱情就会永远变成泡影。只有面对现实,并尊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爱情的种子才会发芽生根和开花结果。(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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