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友歌迷是自己的嫌犯克星

时间:2018-07-10 23:05:33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作为张学友的歌迷,自驾车行驶560公里到洛阳聆听张学友演唱会,的确是张学友的忠实粉丝。但不管怎么说,歌迷不能把自己的行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而且,更不应该无证驾驶。本来那位歌迷占用右转弯车道就要受罚。然而,他的无证驾驶行为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只能说该男子是自己的“嫌犯克星”,张学友并不是自己的克星。只有把法律关系弄明白,违法歌迷才能如梦初醒,并从此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
 
  据大河报7月10日报道,《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是张学友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7月8日,歌手张学友在洛阳新区体育场举行个人演唱会。临近开始前,一武汉歌迷在场外却被公安带走了。经了解,该男子因占用右转车道而未右转,洛阳交警大队民警随即上前了解,发现该男子所报信息与个人真实信息不相符,且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况。经进一步查询,该男子因冒用他人信息、无证驾驶将被处罚。

  众所周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管歌迷追的是哪位明星大腕,都必须让自己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如果肆意践踏法律权威与尊严,那就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也就是说,不管张学友的社会知名度有多高,都不是张学友歌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理由。
 
  记得,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就是说,歌迷既要遵守社会公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规。没有清醒的头脑,那就不仅是不遵守道德的问题,而且是触犯法律的问题。正如罗马帝国元老和作家小普林尼先生所说:“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由此可见,古今中外,都在遵循法律和社会公德。只有人人自觉遵守和敬畏社会公德与法律,才能让自己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如果藐视和漠视社会公德和法律,那是不能原谅的。
 
  歌迷,其实是某些人的一种精神追求。但是,这种精神追求既不能与低级趣味为伍,又不能对抗法律法规,更不能让自己成为老子天下第一。而且,更不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只有在社会公德和法律约束之下,夹着尾巴做人,才能免遭法律惩罚。如果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我行我素,甚至超越法律和社会公德底线,那必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已经不胜枚举。只有汲取教训,摆正心态,才能在敬畏社会公德和法律权威的同时,让自己成为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
 
  因此,张学友是不是“嫌犯克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用法律和社会公德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果视法律法规为儿戏,法律法规就会光顾那些胆大妄为者,而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只能自欺欺人。(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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