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西瓜被砍 我们无法容忍

时间:2018-07-04 11:35:25 来源:川北在线
  说实话,每一个西瓜就像瓜农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日没夜地精心照料,是为了能让西瓜变成脱贫致富的人民币。但是,登封市卢店镇杨岗村瓜农王彦明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西瓜会被人砍成两半。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王彦明欲哭无泪。可以说,砍瓜人看的不仅是西瓜,而是王彦明的心。所以,他才会发誓今后“不再种瓜”。然而,这只能让违法者更加嚣张。只有主动向公安部门报案,才能让作恶多端的砍瓜人依法受到严惩。
 
  据大河报7月3日报道,辛辛苦苦忙碌半年,眼看西瓜就要成熟上市卖钱了,却不料一夜之间,两亩瓜地里的2万多斤西瓜被人全部砍烂。登封市卢店镇杨岗村瓜农王彦明面对记者采访时,发誓以后“再不种瓜”,以免再为此事糟心。7月2日,记者到登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采访时获悉,该中队已经对此事立案,目前正在全力查找毁瓜者。
 
  对于故意损毁瓜农西瓜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绝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尤其是涉农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绝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心存侥幸。
 
  依法保护农民利益,其实就是在依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只有让瓜农的利益不受损害,广大城乡居民才能在高温季节得到解暑降温,并确保西瓜市场物价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元经济,百姓的每一个生活必需品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只有确保西瓜市场货源充足,消费者才能买到物美价廉的西瓜。一旦瓜农的西瓜遭到恶意破坏,就会让瓜农受到沉重打击。
 
  记得,唐代诗人李绅在《悯农》中曰:“春种一粒粟,秋成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而且,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刘备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个有社会公德和良性的公民,我们应当发自内心体贴农民,他们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真的很辛苦。如果没有农民的辛勤劳动,我们就不会拥有舌尖上的美味佳肴。而且,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农民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因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瓜农王彦明伸张正义;因此,我们对毁瓜者无法容忍。(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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