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养犬,必须依法治理

时间:2018-05-27 14:56:42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不文明养犬,必须依法治理
 
  说实话,不文明养犬已经不是北京市朝阳区的烫手山芋和悲剧,而是全国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尽管公众在经常议论和质疑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但是至今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为什么会是这样?根本原因是缺少依法治理的顶层设计,缺少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制约.
 
  据媒体27日报道,近日,朝阳区青年路一恶犬连伤数人,引发公众对文明养犬的担忧.记者探访发现,虽然文明养犬已被倡导多年,仍有市民外出遛狗不牵绳,其中不乏大型犬.此外,养犬人在宠物排泄后不及时清理,任由粪便留在公共场所,令不少居民头疼不已.
 
  不文明养犬已经成为某些人的习惯,即便有人提出质疑,养犬者根本不会在意.但是,大型犬类不拴绳放养和遛狗行为,对他人存在着不安全隐患.而且,恶狗伤人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在不断上升;而且,犬类动物所具有的人畜共患疾病是绝不能忽视的.然而,不文明养犬的社会问题却始终未能引起国家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把狗当成宠物饲养,已经有30年左右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过程中,国家顶层监管部门始终没有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尽责,那就更不用说为饲养宠物狗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了.正是由于在法律监管方面顶层设计出现了监管漏洞,所以不文明养犬已经在全国各地到处蔓延.说实话,即便是在那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地方,也没有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对饲养各种宠物依法实施规范管理.而且,在不少地方饲养宠物狗的主人竟然把狗带进了饭店、酒店和购物超市.所以,遛狗者不清除公共场所的粪便就更没人管了.
 
  毫不掩饰地说,在河南新乡市宠物医院与餐饮饭店只有一墙之隔.难道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吗?如果说不符合法律要求,究竟应该由谁来依法实施监管?如果没有法定监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依法监管就是一句空话.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又怎么能把依法监管贯彻落实到位?如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来说,不文明养犬就是传染性疾病非法传播最大的安全隐患,不应有监管部门负责饲养宠物的管理工作,但公众至今不知道归哪个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正因为监管部门不明确,公众无法对监管者实施民主监督.所以,面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公众只能泛泛而谈,无法用法律维护大家共同的生存环境;所以,面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大家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无法对不文明行为依法实施零容忍.
 
  因此,笔者认为,制止不文明养犬,必须依法治理.只有于法有据,才能明确责任监管部门的具体法律责任和义务,公众才能在实施社会民主监管中尽到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饲养宠物者才能受制于法律约束,自觉养成文明饲养宠物的习惯,才能让广大城乡的生态文明建设真正依法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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