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是育人的“刚需”

时间:2018-03-19 16:43:39 来源:川北在线
  任何学生的成长都不是孤立的,教育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可以称之为教育的“场”。学校、家庭和社会是合作伙伴关系,孩子是主角,家长应该参与孩子成长的全过程,学校是家校合作的主角,社会应建立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3月19日,光明网)
 
  家校合作是指教育者与家长(和社区)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包括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和与社区合作等六种实践类型,是现代教育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家长参与,或者家长在学校管理中不能发挥必要作用的学校不能算是现代学校。家长是否依法参与是衡量一个学校是不是现代学校的必要条件。
 
  根据社会学理论,家庭和学校是儿童社会化的两支最重要力量,只有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才能在突出各自的教育特点,形成综合力和协同力,促使儿童顺利社会化。若只有学校而没有家庭,或只有家庭而没有学校,都不能单独地承担起塑造人的细致、复杂的任务。从教育学角度来说,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影响人的活动,学校教育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在管理学看来,由家长参与监督和决策,能够增强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责任感,提高教育质量;从父母教育权的演变历程来看,父母既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是纳税人,教育权是亲权的组成部分;从系统科学角度分析,家校合作正是教育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协同的表现,使教育系统不断向着平衡、和谐、有序状态发展。
 
  “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好像是一个蛋糕,家校合作就是蛋糕本身,是刚需,而不是一个点缀。家长和教师是孩子成长的两个“最重要他人”,家庭和学校是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个场所。家庭教育基于生活和家长的需要,学校教育主要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二者通力合作,达成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孩子才能受到最好的教育。(张均华)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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