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两刷单客栈被罚活该

时间:2017-11-16 11:33:47 来源:川北在线
  11月13日下午,丽江市维护社会稳定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在该市行政中心举行。针对被媒体曝光的丽江两家客栈刷单的情况,丽江市委书记崔茂虎表示,这客观反映了丽江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了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11月14日澎湃新闻网)。
 
  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两家客栈罚款20万元,这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尽责的责任与义务。但是,这种责任和义务却严重滞后。否则,这两家客栈就不敢弄虚作假,才不敢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才不敢用“蚊子是宠物,熏死一只蚊子,赔偿100元”来戏弄公众。而且,这绝不是客栈负责人所说的,这是一句玩笑话。
 
  然而,正是由于监管部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才把这两个客栈滋养成了犹如“蚊子”这样的宠物。所以,我们需要用20万元罚款熏死这两只不自量力的“蚊子”,好让他们长长记性,看他们还敢不敢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看他们还敢不敢不遵纪守法,看他们能不能自觉受制于法律约束,看他们能不能敬畏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如果不思悔改,再次冒犯法律法规,那就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另外再依法予以经济重罚。
 
  正如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先生所说:“虚假的坦白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事情。”正如英国著名诗人拜伦先生说痛恨的那样:“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监管部门只有依法履职尽责,才能以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才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才能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如果执法部门徇私枉法,不务正业,同样应当受到依法问责,绝不允许执法者玷污和亵渎法律法规权威与与尊严。对于执法者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必须实施零容忍,而且对于执法者的处罚应当“罪加一等”予以重罚。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自古以来就传承着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无德不商”。所以,对于不诚实守信的商家必须依法予以零容忍,绝不姑息养奸。而且,庆幸的是,丽江市委、市政府重拳出击,以20万罚款对两家客栈进行了严厉处罚,没有让违法违规商家逃避依法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维护丽江市的对外形象;只有这样,才能让其它众多商家引以为戒,并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于丽江市监管部门存在的监管不力问题,丽江市同样应当受到依法问责,绝不能容忍监管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决不允许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谁不依法履职尽责,谁就得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重磅伺候。只有掷地有声,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得到依法保护,才能让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得到依法维护,才能让中国经济得到健康有序发展和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依法得到保护。(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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