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用餐厅盘子喂狗该如何依法问责?

时间:2017-09-25 10:38:22 来源:川北在线
  8月19号中午,大连一商场地下美食广场,一对男女把奶茶倒进公共餐具,让宠物狗舔食碗里的奶茶。近日,家住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的杨小姐反映,她来到自家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在用餐期间眼前的一幕让她恶心至极。原来坐在小杨邻桌的客人正用餐厅的盘子给狗喂食。事件发生后,餐厅第一时间对所有餐具进行了销毁。”(9月23日中国网)
 
  表面看上去,好像那个无锡大妈用餐厅盘子喂狗是单纯的道德问题。其实不然,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问题。也就是说,《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的《食品安全实施条例》中并没有规定严禁包括宠物狗在内的宠物进入经营食品的商店、酒店和所有餐饮场所。而且,商业经营者也没有明确禁止宠物入内的警示。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不道德宠物饲养者带着宠物进出经营食品的超市,有的甚至把宠物和婴幼儿放在装食品等物品的小推车里。像这种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应当做出明文规定,严禁饲养宠物者将宠物带进经营食品的商业场所,以及饭店、酒店、宾馆等餐饮场所。对于违反者,应当明确经济处罚数额和刑法处罚问责的具体措施。
 
  如果于法无据,即便是商家自己做出严禁宠物入内的规定,也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撑。如果与携带宠物入内者发生争议和矛盾冲突,也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也就是说,在法理方面无法依法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而且,我国亟需要制定一部关于如何规范城乡居民饲养宠物的法律。如果没有这样一部完善的法律与《食品安全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相衔接,就不能依法有效规范饲养宠物者的行为,就不能从根本上依法对饲养宠物者的不道德等侵害公众利益与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春秋时期老子弟子文子在其著作《文子》中曰:“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如果要想让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得到依法保护,那就必须与时俱进,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不符合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要求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能让用餐厅盘子喂狗的那位无锡大妈依法受到严厉经济处罚,并进行必要的法律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没有法律支撑,就无法让饲养宠物者依法得到严格规范,而不是让宠物成为整个社会的诟病。而且,严格来说,《食品安全法》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护身符。所以,只有尽快让现行法律法规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宠物饲养者在餐饮场所用餐厅的盘子喂宠物狗。而且,才能依法禁止宠物医院和餐饮食品店毫无间隔距离地设置在一起。
 
  记得,美国法学家、律师英格索尔先生说过:“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为国家城乡公民的安全服务的。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食品安全就无法可依,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的行为就不能受到依法问责,广大城乡居民的食品安全与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依法保护。
 
  因此,无锡大妈用餐厅盘子喂狗的不道德行为发生之后,我们需要先问一问:究竟该如何依法问责?现行法律法规能不能对无锡这位不道德的大妈做出依法严惩?这样的事情,绝不仅仅是餐厅经理下令彻底销毁盘子就能彻底解决问题。
 
  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家麦考莱先生说:“善良之心,就是最好的法律。”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无锡这位没有善良之心的大妈呢?那就必须用于法有据的法律来解决问题。否则,我们所面对的食品安全隐患就会束手无策。(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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