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泡沫崩溃,清理整顿需上位

时间:2017-09-11 10:30:4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代币泡沫崩溃,清理整顿需上位
 
  裴春艳
 
  全世界流通的货币大概有170多种,互联网上流通的网络货币大概有421种。有人通过虚拟货币描绘出一个宏大的投资前景,即用虚拟货币投资,人们往往称之为代币融资,而虚拟货币要用到投资者手中的“真金白银”。笔者认为应制定相关规则,明确相关责任,有相应机制应对平衡创新金融与风险的控制问题,呼吁在中国尽快引入沙盒监管来应对类ICO金融创新风险。

 
  产生代币融资的原因:一是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没有明确的交易规则,也没有监管主体;二是从一个可以部分取得融资部门的投资工具衍化成了投机炒作的工具;三是一些平台对其大量的夸大宣传,吸引投资者投机心理;四是金融科技概念逐步深入人心,老百姓渴望但不是真正了解。当ICO出现后,认为是创金融的工具,怕现在不做以后出了规则失去了先机,才出现了大量快速增长;五是当前我们金融市场存在缺陷,不能满足老百姓对经营投资产品多样性的要求。事实上,代币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货币。代币发行融资不需要审批、申报,无任何资本门槛,仅仅基于一个创业概念白皮书就能直接对公众募集资金,这很容易出现暴涨暴跌,甚至会出现发行者跑路的现象。
 
  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8月2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发布《ICO风险提示函》,8月底至9月初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些文件,直至9月4日国家七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及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对代币融资明确定性: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笔者认为要在代币融资叫停以后进行清理整顿,保护投资者利益。首先要明确ICO的产品规则、监管主体、审批程序、投资者保护等等相关的要求,让真正的能够体现出现实实体经济需求的ICO可以正常发行;其次要加强监管技术,及时发现风险,将真正的实体经济服务的产品推向市场。(裴春艳)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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