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生命与地铁“开玩笑”

时间:2017-04-26 11:46:20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在广西南宁一地铁站,一名女乘客在抢秒上地铁后,因为上错车,竟然徒手将地铁列车的屏蔽门掰开,然后抢秒下车。除了当场造成地铁延误,民警提示,这种行为本身也实在太危险。(4月19日央视新闻网)
 
  该事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对这名女乘客的谴责声也不绝于耳,实在不能想出有什么事情可以比生命更重要。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生命诚可贵,莫用生命与地铁“开玩笑”。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八项明确指出“禁止干扰车门、屏蔽门(安全门)、闸机开关,强行上下列车、进出闸机”。从南京南高铁车站男子被卡身亡到北京居庸关看客逼停“花海列车”,时常都可以听到这种消息,为何有明文规定,这种行为依旧屡禁不止?值得我们去深思考虑。
 
  公众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该女乘客因为坐错了方向而紧急“破门而出”。笔者认为该乘客完全可以下一站点下车,然后坐反方向地铁回来,这样虽然耽误了一点时间,但是至少没有延误地铁的正常运行,该乘客的行为不仅延误了地铁正常运行,而且还耽误了别人宝贵的时间,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难道要让别人为自己的过错埋单?
 
  再者,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精神食粮却没有跟上。《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下罚款。尽管如此,依旧有人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可见其法律素养的低下。
 
  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要倍加珍惜。无论是在铁路公路还是地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这就要求我们掌握一定的出行小知识,了解学习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文明出行。该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以此为戒,莫拿生命“开玩笑”,防止“南京南高铁站”事件的悲剧再次重演。薛守聪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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