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列车上失控跳窗为何反怪铁路局?

时间:2016-11-01 15:45:24 来源:川北在线
  列车在行进途中,乘客张某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砸碎车窗,纵身跃出窗外,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之后,张某以兰州铁路局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10月25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张某诉求。(10月31日 兰州晨报)
 
  相信大家跟笔者一样,看到这则新闻感觉有些无厘头。或许大家都跟我一样的疑问,为什么乘客张某会突然砸碎车窗跳车?明明自作自受又为什么会反过头怪罪铁路局?至于起因咱们不得而知,不过单从法律和道德上来看,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错误。
 
  首先,安全锤是应急用品,在车辆出现紧急事故且停车状态下需要跳窗时才能使用。当时列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不管动机如何,张某用安全锤砸碎玻璃窗明显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行为,且不说安全锤使用时机不当,破碎的玻璃碎片伤到其他乘客又该如何?这种置其他乘客的安危于不顾行为,必须坚决取缔。
 
  其次,在行驶中的列车上跳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就算是在行驶的单车上摔倒也会摔破一层皮,更别说时速100km/h以上的列车,虽然我挺佩服张某的勇气,不过盲目的挑战安全问题还真是一个赔本买卖不是吗?幸好只是全身软组织损伤,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命硬。
 
  当然,最让我们不能理解的就是为何张某还会倒打一耙怪罪铁路局。这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词:碰瓷。当然这只是笔者的猜测,毕竟正常人都做不出这种事吧,就如同一个人喝醉了酒却怪酒太浓。据了解有证据证明铁路局在列车行驶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尽到了安全运输的责任,张某这种标准的“作死”行为想来也是不可理喻,贻笑大方。
 
  万幸此事并未造成严重损失,肇事者也得到相应惩罚,笔者期望以后能杜绝此类事件,相关人员也能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列车的安全出行,毕竟安全才是第一位不是吗?文:阮宇翔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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