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崛起需摆脱“地下”阴影

时间:2016-07-26 15:22:3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微商的崛起需摆脱“地下”阴影
 
  7月21日,甘肃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该报告指出,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报告建议公众不要微信购物。(凤凰网)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可以通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随时随地购物,一些诸如淘宝、京东、唯品会等网络购物平台也随之兴起,而值得注意的是微商也借着这一契机走进我们的生活。目前微信“日登录用户”达5.7亿,打开我们的朋友圈,会发现身边很多人都做起了微商,我们只用翻阅他们朋友圈即可浏览商品的详情,对喜欢的商品,只需转款留下通讯地址,即可完成一次购物。然而,这看似便捷的购物方式,却有着不可避免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购物者的权益只能通过微商的诚信来保障,但由于缺乏监督和相关法律的约束,这些有着庞大数量,来自各行各业的微商们的诚信是不可控的,这也就构成了网络市场的潜在威胁。俗话说“存在即合理”,微商的存在符合了现代人购物的需求,不能因为其现有的问题就“建议公众不要微信购物”。笔者认为,唯有正视其存在,积极应对其困难,才能从根本上来对其进行规范,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关系,微商虽大部分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有一部分只是兼职,但大部分微商是以借助微信平台销售产品或服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这就决定了大部分微商是具备“经营者”身份的,理应受到消法的保护和规制。因此,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针对微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特性,制定诸如:微商实名认证、工商登记、第三方支付、失信惩戒机制等的方案。而作为微信用户的广大群众,也应理性购物,综合判断,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去寻求便捷。同时,大家也不要被“微商日赚一万”的传言给迷惑,从而上了传销的当。
 
  相信在相关部门及微商自身的努力下,微商产业最终将摆脱“地下”的阴影,以一种健康、规范、便捷、实惠的形象展现在大家面前。(刘艺)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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