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or商机?快递广告该如何看待
时间:2016-07-08 12:35:1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侵权or商机?快递广告该如何看待
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惊人的200亿件,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第一快递大国。庞大可观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不少人发现了隐藏的商机,快递广告业务悄然兴起。
很多消费者都发现了这样的事情:收到的快递包裹上除了快递单,还多贴了几张商场与微店的广告。让人不禁感慨“现在的广告无处不在,连快递都增加了这项业务”。百度百科也出现了“快递广告媒体”的词条,意思是快递单上或者快递包裹上做的商家广告,是一种新颖的广告模式。
那么,在包裹上贴广告是否符合规定?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一个极具创意的商机?
查询邮政业相关国家标准可以发现,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这只是国家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要求。企业可以制定内部规范,也可以选择不予采纳。我国《广告法》等法律也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在快递包裹上贴广告行为并不是违法的。
但与此同时,邮政和工商部门应当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快递广告这种业务创新的法律边界,加强对快递包裹上广告内容的审核和监管,不能任由其肆意发展,以致于损害消费者的情感和经济利益。
快递广告作为市场的产物,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政府应灵活地运用规制对这个市场依法加以引导,保护市场公平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多赢共享的现代商业生态环境。快递公司也应在充分利用快递广告这一新商机,在避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广告收益,开拓邮费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从长远来看,对收件人、寄件人未尝不是好事。(滦河)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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