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50条人命换不来一个红绿灯?

时间:2016-07-05 23:04:35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为啥50条人命换不来一个红绿灯?
 
  郭喜林
 
  众所周知,马路上的红绿灯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而设置的。但是,如果红绿灯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就不能起到保护生命和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河北283省道从沧州市往东延伸,先后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北关桥和东关大桥、强庄子桥中间的近5公里路段事故高发地段,交通事故中的50条人命却换不来一个红绿灯。为什么交通管理者如此冷漠地对待生命,为什么对危险路段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为什么要让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被飞奔的车轮碾压?
 
  据中国经济网7月4日报道,前街一号(qianjieyihao)记者近日实地调查获取的不完全数据显示,该路段近11年来已夺去东关村、北关村,以及东关大桥东侧强庄子村至少50人的生命,每年至少有10人在该路段被撞伤,数十个家庭或失去孩子,或失去主要劳动力,还有家庭接连失去3位亲人。
 
  想不到,在一个交通事故频发,而且已经有50条人命身亡的事实面前,安装一个红绿灯竟然还要等待5个月才能答复。如果在这5个月内一旦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公安交警部门为什么办事如此拖拉,为什么面对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就不能按照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进行紧急处理?
 
  由此看来,在河北沧县交警大队,人的生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按照他们原有的官僚主义办事程序进行等待。在漫长的5个月时间里,交警大队的领导究竟到事故高发路段进行过多少次工作调研?又组织过多少相关专家进行过科学论证?而沧县交警大队的上级管理机关,是不是对这一特殊交通路段进行过科学测量?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宝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民公仆来说,更应该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己任,自觉地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某些事实却令人震撼,我们的某些地方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却对人民生命安全毫不关心,而且连最起码的怜悯之心都没有。难道说沧县交警支队这么多年不知道在这个危险路段上发生了多少人命交通事故吗?不是的,是他们对人的生命毫无敬畏之感,才会冷若冰霜;是他们没有与人民心连心,才会让他们不敬畏生命的存在。作为公安交警部门,不能以道路安全设计有缺陷为借口推脱自己的责任;作为交警部门,更不能面对一起又一起的交通死亡事故熟视无睹。而应该本着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尽早向上级反映现实情况,进而让交通高发路段的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周易·系辞上》中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其意大家也都明白:安和危,存和亡,治和乱,都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他们既对立又统一,并可因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安、存、治中包含着危、亡、乱的因素。只要我们人人提高警惕,平安不忘危险,生存不忘败亡,太平不忘混乱,努力创造条件,就能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安而不危,存而不亡,治而不乱。由此可见,交警部门不能只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而更重要的责任与义务应该是如何做好预防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对于交警部门的工作考核,更应当注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普及与预防工作。只有强化预防责任工作的落实,才能减少和避免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只有强化对预防工作的责任追究,才能使交通安全预防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才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只有居安思危,强化责任追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才能依法得到保障;只有对低效的工作效率进行问责,才能避免人民生命安全被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冷漠。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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