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癌症病人越来越多,呼唤依法问责
时间:2015-10-12 08:19:25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中科院院博导的农村调查笔记不仅让我们感到震惊,而且让我们愤怒。原来山东沂蒙山区农村癌症病人越来越多的祸根是地下水源被污染,是农民居住的生态环境被污染。但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和祸国殃民是那些违法直接向地下排放污水的企业。对于这样的违法企业老板,环境保护部门和政法机关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否则,不足以平民愤。而且,更应当依法严惩那些不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与义务的执法者。
据澎湃新闻网10月10日报道,自2005年以来,身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导师的我,带领一批批研究生一直在自己的家乡山东省平邑县卞桥镇蒋家庄进行生态农业实践,承包了约40亩低产田,办了一个生态农场。我们目睹了中国农村的很多变化。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这10年的生态农业实践中,中国农村的污染问题不但没有改观,反而越来越严重。由于普遍采取了违背自然规律的生产模式,同时城市垃圾大量进入农村,发达地区淘汰的产业在落后农村落地,因此,农村中出现了多种污染。经济发达的地方,为转移污染,将工厂化养殖场和屠宰厂转移到了经济相对落后的沂蒙山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里恰好位处水源地上游,这里的污水与生产的垃圾食品又回到了他们的餐桌。
面对这样极其落后的生产与发展方式,当地党委和政府为什么不加以依法制止?面对严重的地下与地上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为什么熟视无睹,麻木不仁?面对农民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农药现象,为啥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啥要让城市里落后的工业生产转移到沂蒙山这样的革命老区?这样做,对得起那些为共和国和人民而牺牲的先烈吗?这样做,对得起那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用独轮车和手提肩扛的支前百姓吗?
如果我们麻木不仁到这种地步,就是人民的罪人;如果面对如此严重的环境污染,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失职、渎职,就应当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予以问责;如果环境保护和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行政,同样应当按照党纪国法进行责任追究。然而,可悲的是,这么多年来,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竟然无人监管和过问。
然而,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中科院博导能坚持10年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为什么当地的环境监管部门竟然心安理得地在天天混日子?如果让这样的官僚主义继续存在,天理何在,党纪国法何在?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谁来承担责任?
《孟子·公孙丑上》中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意思是,没有同情心,不能算人;没有羞耻心,不能算人;没有谦让心,不能算人;没有是非心,不能算人。《孟子·梁惠王下》中又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其意思是,对人民的欢乐感到高兴,人民也会对你的欢乐感到高兴;对人民的忧愁感到忧愁,人民也会对你的忧愁感到忧愁。作为人民公仆,如果不为民办事,就应当敲掉他们的铁饭碗;如果他们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纳税人就有权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们。
总书记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面对沂蒙山革命老区目前已经被恶化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希望能够引起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山东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把依法治理生态环境当做头等大事,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环境恶化负有责任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惩,必须让沂蒙山革命老区广大农村被违法污染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改善,对于违法向地下排放污水的企业必须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资质,并依法对企业法人代表依法予以严惩。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严格按照 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工作作风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生态环境的恶化与依法治理问题,必须把农村越来越多的各种癌症问题当作头等大事认真对待,决不能让革命老区人民被癌症导致贫穷与落后。对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必须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否则,我们真的对不起沂蒙山革命老区的子孙后代。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