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用“美人计”讨薪实属无奈
时间:2015-08-12 14:30:41 来源:川北在线
眼下,农民工的生存环境依然不容乐观。尽管每年国家都要在元旦春节前夕为农民工讨薪,但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因为国家在顶层设计方面存在着法律漏洞,所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已经成了企业老板和包工头的“家常便饭”,已经成了滋生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源。因此,在讨薪难的困境中,农民工冒充美女大学生引诱包工头赴约讨薪,其实是他们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他们并不想用这种似乎带有违法性质的方法为自己讨薪。但是,用其他方法包工头根本不会露面。
据荆楚网8月12日报道,兴山4名农民工到宜昌务工,包工头拖欠工资一直拒不支付。无奈之下,这几名农民工想出用“美人计”,在微信上冒充美女大学生,诱惑欠薪包工头到兴山约会。8月9日,欠薪包工头以为有艳遇驱车百余公里赴约,没想到却被讨薪的农民工困在车内。当日中午,兴山县古夫派出所接到周姓男子报警,称自己开车被人堵在了沿河大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5名壮汉正围着一辆黑色轿车。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在民警的协调下,周某当场写下欠条,注明付款期限,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说实话,农民工外出打工不容易,他们打工挣钱是为了养家糊口。如果干完活长期得不到工钱,谁都会着急上火。如果各级地方政府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能依法承担社会监管责任与义务,广大农民工就不用活得这么累。而且,也不会活得毫无尊严。人们常说,劳动光荣。但是,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是被企业老板和包工头拖欠,我们的社会运转体系就不属于正常现象,而是一种畸形的运行体系。
这说明,我们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做到人人平等。因此,某些企业老板和包工头才会年复一年地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最终变成了难以根治的牛皮癣;因此,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习以为常,并可以装聋作哑,漠视农民工工资被长期拖欠;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绝不是某一地区的问题,而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然而,目前国家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于某些民营企业老板和建筑工地的包工头来说,根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们根本不敬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他们根本不依法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因为,我们现行的法律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所以,一方面,国家应当抓紧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要让违法企业和包工头无空可钻。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应当让那些不法企业法人代表和包工头依法付出沉重代价。有法可依,才能使政府监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国家应当依法加大对监管者的责任追究力度。只要哪些地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监管部门的一把手就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监管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否则,法律法规就会成为摆设和一纸空文;否则,某些企业法人代表和包工头就不会把自己当成土皇帝。
《墨子·尚同中》里有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大意是,凡是行仁政的人,一定要一心谋求兴办对天下有利的,革除对天下有害的,用这个原则去要求天下,对人有利的事就做,对人不利的事就制止。如果我们不依法加大问责力度,依法行政就是某些为官者的一句口号和标语,并不能变成为官者的实际行动。要使广大农民工享有劳动光荣的尊严,就必须让他们依法按月得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只有让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监管部门和法院才能依法对欠薪企业法人代表和包工头严厉问责;只有让法律具有刚性原则,而且能使欠薪者依法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使企业法人代表和包工头不敢拿法律当儿戏,才能遵纪守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使建设和谐社会变成现实。
说实话,并不是企业法人代表和包工头的头皮硬,而是我们的法律和监管者不给力。所以,欠薪和讨薪变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怪圈;所以,各级党和政府年年要为农民工讨薪下发红头文件。然而,当各级地方政府部署的讨薪活动一结束,新一轮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又开始了。因此,我们不要责怪那些农民工冒充美女大学生引诱包工头出面偿还劳动报酬。这实在是他们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文: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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