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不能“望梅止喝”
时间:2015-07-27 22:33:30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文/江全
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人民日报 7月27日)
“带薪休假,你休了吗?”成为网友热议话题。带薪年休假制度之所以受到关注,在于它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七八年了,却遭遇了落实难问题,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从职工本人来讲,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从用工单位来讲,也存在怕影响单位正常运行、增加成本而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问题。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从顶层设计,保障职工休假权利的一项好政策,受到职工的欢迎,人们“不敢休”、“不愿休”,而不是“不想休”。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人们每天奔波忙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朝九晚五”、“两点一线”几乎成为全部,因此更希望留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放松身心。马云有一句话叫“认真生活,快乐工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希望利用假期出游,“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忙碌紧张的生活节奏,小长假到处拥挤的人流,渐渐无法满足人们放松身心的愿望。想休假并非“消极怠工”和“不思进取”,其实合理休假更是为下一站努力工作的“充电”。
落实年休假制度,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给职工的最好“福利”。把美好的愿望变成现实,解决“望梅止渴”问题,需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北京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体现了政府部门维护职工休假权利的主动作为,希望监察工作不是一阵风,形成常态机制才能促进制度落地执行,让职工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休假、安心休假。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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