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玲恶搞花木兰是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吗?
时间:2015-07-12 15:50:20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文/郭喜林
有一种恶搞,叫哗众取宠;有一种追求,叫俗不可耐;有一种娱乐,叫丢掉祖宗忘了娘;有一种狡辩,叫不要脸。自从上海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恶搞花木兰惹争议一事,引起各方关注以来,这几天国内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在强烈谴责上海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组和喜剧演员贾玲。而且,贾玲已经成为舆论漩涡中的焦点人物;而且,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组在接受河南媒体采访时,竟然坚称“贾玲的小品是对民间人物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然而,我们不得不反问上海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组有关人员:对历史人物进行跌倒黑白,这是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吗?简直是一派胡言。
据大河报7月10日、网易娱乐7月11日和华商报7月12日报道,7月9日,记者联系上东方卫视宣传统筹尹女士,针对此事,对方解释《欢乐喜剧人》的制作方和出品方属于欢乐嘉娱公司,“平时宣传口径也在欢乐嘉娱公司,我们播出平台只是配合做一些辅助性工作,不能给出官方回应。”尹女士认为,贾玲的小品是对民间人物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观众看到小品也不会认为‘花木兰’就是这样的形象,它的本质是喜剧。”贾玲在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的《木兰从军》小品中,身穿古装,嘴啃烧鸡走上舞台,恶搞了一番中国古代巾帼英雄花木兰。节目播出后,立即引起众多网友和观众不满。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刊发公开信,要求贾玲及剧组公开道歉。
对于这样恶搞古代巾帼英雄花木兰的丑恶行径,河南文化界人士给予了强烈谴责与批评。而且,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先后发出了正义之声,大家都在讨伐上海卫视《欢乐喜剧人》的制作方和出品方,喜剧演员贾玲已经成为舆论强烈谴责和讨伐的对象。然而,上海卫视负责宣传统筹的尹女士却不以为然,她说“贾玲的小品是对民间人物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如果这种歪曲历史人物的观点能够成立的话,中国的好人和民族英雄在哪里?说句不中听的话,尹女士和其家人的任何人都可以被贾玲合理范围内创作成强盗或者汉奸。如果倘若如此的话,尹女士和其家人能够乐于接受吗?可以说,尹女士和其家人不但不会乐于接受,而且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与尊严。
因此,正如古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们的社会不分是非曲直,不知道什么是假恶丑的话,人类社会又如何能够不断地发展与进步?如果我们可以允许任何人颠覆传统文化和无中生有地诬陷古代历史中的英雄人物,我们作为历史的传人,我们的道德良知去哪了?
由此可见,娱乐节目 不允许歪曲和篡改历史人物的本来面貌,决不允许向子孙后代释放极其错误的审美观和思想与道德价值趋向,决不允许以娱乐为名颠覆和破坏 的传统文化;由此可见,文化宣传和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亟待国家抓紧立法。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保护,我们那些 的传统文化和英雄历史人物,就会被一些用娱乐方式赚昧良心钱的演职人员所利用,就会被一些追求收视率和搞笑的电视媒体所侵害;如果不依法维护我们 的历史文化和民族英雄人物形象,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就会被那些以金钱利益为目的的人所掠夺;如果没有法律的有力支撑与保护,某些披着人皮的所谓喜剧演员就会蜕变为我们民族的败类和历史的罪人。
从上海卫视负责宣传统筹的尹女士那里我们发现,某些具有高等教育知识的人,在他们的骨子里并不具有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素养和社会公德。在他们看来,只要能提高电视台某一节目的社会收视率,就可以不择手段地大肆进行俗不可耐的恶搞与篡改;只要能满足某些小圈子里那些人的精神需要,他们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诬陷和诽谤历史上各个朝代民族英雄的光辉形象。如果我们让他们的阴谋得逞,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和文化,就会被那些披着文化人外衣的民族败类所糟蹋。因此,笔者完全赞成河南文化界人士的肺腑之言,对于低俗的恶搞,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而且,我们要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必须通过河南和上海党委宣传部门郑重其事地提出我们的抵制和反对的正义之声,必须让蓄意恶搞者向河南与全国人民赔礼道歉。而且,对于恶搞的演员我们河南应当将其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不健康的娱乐节目得到遏制;只有这样,才能给那些唯利是图、以追求金钱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演员敲响警钟,如果继续恶搞的话,就会被全国各族人民敲掉他们的饭碗。而且,甚至会引起法律诉讼。因此,我们希望他们好自为之,不要继续做那些伤害民族感情的不道德和违法的事情。否则,就会使自己喜剧演员的形象变成臭名昭著的反面人物和跳梁小丑。如若不信,咱们走着瞧。
艺人,必须拥有艺德。如果贾玲根本不想让艺德呵护自己,恐怕她的演艺之路也未必会走得很远。如果贾玲不注重自己的艺术修养,如果热衷于恶搞和篡改历史,那将是她自己的艺术末路。因此,作为演员应当先正人品,再上舞台。如果没有人品作保证,骨子里就会滋生出寄生虫侵害自己。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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