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必须为行为“买单”
时间:2015-07-03 15:03:08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任期内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将终身追责。(新华社7月2日)
从某种角度看,离任审计是追责的最后关卡。过去的离任审计多集中于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地方债务、人事问题等,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破坏在审计环节上并没有多少法律设计。如今,领导干部上任时,有多少生态资源,水、森林、草地等要做统计,离任时,要审计这些生态系统是否相对比较平衡,是否遭到大规模破坏。这就给官员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无疑给这些“一把手”在上任前就悬上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终身追责制,势必会倒逼官员在进行决策时,必须考虑离任时是否能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这个刚性指标,即便有幸闯过这一关,如果造成环境破坏,无论在哪儿做官,都要被追究责任,必须为自己的政治行为“买单”。
其实,不只是自然资源方面,领导干部作为地方发展的决策者,做的任何决定、执行的任何方案,凡是关系社会发展、群众利益的决策,都需经过缜密思考、科学调研、广泛求证、集中研究,充分考虑经济与生态、发展与平衡的关系,充分维护社会平稳和群众利益。官员“拍脑壳”做决定,以破坏生态和损害群众利益博得上级重视,体现个人价值,说到底是政绩观的严重偏差,是为官不严、做事不实的表现,只管身前功,不问身后事。
如今党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人、做事、做官都要严谨、踏实,要摆正政绩观,要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敢于担当责任,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才是身为领导干部谋事、创业的基本要求。头悬剑,方能权为民所用,心明镜,才能心为民所系。要时刻带上“责任”这一“紧箍咒”,提醒自己身后有党和群众在监督,头上有法律利剑在制约,任何决策都必须遵循科学规律,维护群众利益,方能造福一方百姓。 文:冯小青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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