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拐杖打哭司机的老太太不仅是任性

时间:2015-07-03 12:57:47 来源:川北在线
  虽然这则新闻已经过去两天,但看到之后总觉得如鲠在喉。作为老年人,怎么可以如此任性呢?难道,倚老卖老就能获得别人的尊重与爱戴吗?然而,大错特错了,如此蛮不讲理,人们只会在心中更加痛恨。
 
  据中安在线7月1日报道,据闽南网,6月27日,福建泉州一老太坐错公交,中途想下车。司机告知要到站停,拒绝要求。其后,老太用拐棍殴打司机十余分钟,还拎起垃圾桶砸向司机,称“你报一百次警也没有用”。最后老太和乘客都下车,司机趴驾驶台哭了。
 
  但是,这则社会新闻短新闻今天却被包括人民网、中国网和中国日报网等全国各地主流媒体纷纷转载。为什么会这样?恐怕不仅是因为这位老太太太任性,而是大家都有与笔者一样的同感而已。平心而论,老人老眼昏花,看错公交车牌,坐错车,是可以理解的,司机可以根据情况尽量提供便利。但是,我们绝不能不考虑司机的难处,司机并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随便停车的。如果司机违规停车,是要受到处罚的。而且,随便停车存在着诸多不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在确保多数乘客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为个别乘客提供特殊的便利服务。
 
  法国 作家长篇小说《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先生生前说:“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特权。”但是,这种精神特权是在受到人们尊敬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的,绝不能因为倚老卖老、蛮不讲理和打人骂人而获得。
 
  《孟子》中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开去也尊敬人家的长辈;爱抚自家的儿女,推广开也去爱抚人家的儿女。”也就是说,要像尊重我们自己家的老人一样尊重别人家的老人,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别人家的孩子。“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如果我们每个人做事都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想一想,就不会做出让大家匪夷所思的事,就不会让大家感到错愕与不可理解和忍让。
 
  其实,从尊老爱幼的角度来说,不论年龄大小,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高低贵贱之分,谁都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谁都没有权利动手打人。应该说,这是基本的社会常识,这是遵纪守法的道德底线,谁都不能逾越道德底线的红线。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友爱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只有想尊重,才能彼此互相帮助与爱护;只有人人从小事做起,才能使整个社会和谐美满;只有大家共同遵纪守法,并遵循社会公共道德,才能使每个人成为社会和谐的受益者。
 
  可以说,我们的生态环境除了自然因素之外,关键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人为因素;可以说,,只有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才能不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才能获得他人的理解、帮助与支持。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古人还教导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每个人遇事都能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老太太就不会动手打司机;如果那个开车的司机是老太太的儿子,她也不一定舍得打。但是,老太太在感情冲动之下,却做出了让人无法理解的傻事。然而,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并不能因为老太太年龄大了,就不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如果老太太用拐杖把司机打伤了,还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受伤非常严重,经法医鉴定之后,老太太还会面临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老年人争取尊老爱幼的权利是依法受到保护的。但是,其前提条件是老年人的权利不能建立在损人利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老年人不能以尊老爱幼为借口,而且倚老卖老,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只要明白了这些道理,老年人出行就会受到年轻人的普遍尊敬与爱戴。文: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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