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是义务 亲情也重要

时间:2015-06-17 10:05:33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因为女儿女婿不给生活费,年近六旬的柳州男子王某跑到女儿开的服装厂里,将价值近万元的新衣服剪坏。女婿得知后先是报警要求法办,最终还是看在亲情的份上放弃了追责。(6月16日 广西新闻网)
 
  一家人在一起本应该是和和睦睦的,遇到什么事情大家可以一起商量、一起解决,家人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体贴,这样大家生活在一起才会其乐融融。新闻中的父亲因为女儿女婿没有给足够的生活费,一气之下将女儿服装厂里将价值近万元的新衣服剪坏,这样的行为未免太冲动了,得到的结果只是损人不利己,甚至还会影响亲情。
 
  诚然,当父母年老了,每个作为子女的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要让父母的衣、食、住、行得到保障。子女除了要让父母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其实随着父母年龄的增大,更多的是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照顾,让父母的精神世界丰富多彩。
 
  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的义务,不管是平摊赡养费,还是按照对子女的付出量来分摊,自家的就必须得赡养。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是不会遗弃老人的。至于赡养费的问题,笔者认为,每个家庭的家庭情况有所不同,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能够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赡养,这也是可以的。在父母年老、无法自食其力的情况下,子女就要承担起这份责任。如果是多个子女的话,能够做到对子女的付出量来分担赡养费,也是好的,因为有的子女生活过得优越一些,有的子女在生活上压力大,日子过得拮据。但如果多个子女之间协调不好,无法按付出量来付赡养费的话,就只能采取平摊的办法,毕竟,都是老人的子女。
 
  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子女以自家的生活状况为由对如何分担老人的赡养费各有意见,归根到底是自私心理作怪。如果父母年纪不是很大,还可以自食其力,如果子女生活压力大,生活条件不是很好,在子女给多少赡养费这方面也不要计较太多,当然前提是父母衣食无忧。类似新闻中的父亲因为女儿女婿所付赡养费没达到要求,而损坏其服装厂里的新衣服,这样损人不利己,甚至违法的行为还是不要再发生为好,更要懂得亲情远比金钱更重要!(刘秀丰)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