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颂天:村干部判刑留任谁之“病”!(2)
时间:2013-08-22 21:36:32 来源:本站原创
三是部分执法部门干部的执行尺度有“病”。一个违反国家法律被判刑的人还能不能继续担任村干部,应该三岁孩童都知道“不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由村民投票通过”,所以“出现该(留任)事件更多是因存在法律漏洞”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笔者认为,究其原因是一些执法干部执法尺度不严,执行不够到位,马马虎虎从事,用药剂量不够。对此,中央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就是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因此,笔者建议执法部门一定要用药量足、露头就打、打必严打、从严执法,从而取得药到病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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