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举措解决50万户家庭住房困难

时间:2013-01-11 16:17:24 来源:川北在线

  2012年年初,北京市确定了2012年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配租配售4.5万套的工作目标。截至2012年12月底,该市已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6.3万套、竣工8万套、配租配售4.52万套,已完成既定目标。
 

  2008年以来,北京市累计投放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4395公顷,同时稳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多措并举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套数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比重由2008年的27.6%提高到2012年的66.7%。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5年来,北京市累计解决了约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为了使更多市民切实享受到住房保障工作成果,北京市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一是强化建设管理。该市坚持土地供应、规划选址、资金保障、手续办理“四个优先”措施。严把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建材使用、质量监督、市政配套“五道关”,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创新审核机制。该市建立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及“日常审核”与“定期复核”相结合的审查制度,构建起住房保障审核信息与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等系统的信息比对机制,提高了审核准确性。2012年,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属地管理优势,全面推行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该市还有效地规范了资格审核工作。三是推进分配公开。建立了“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房源分配制度,严格实行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全部做到阳光透明。四是规范后期管理。北京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初步构建起使用监督、物业服务和社区管理“三位一体”的保障房管理服务模式。出租型保障性住房按照“谁持有、谁管理”的原则,由房屋产权单位在进行日常租赁管理的同时承担房屋使用监管工作。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谁分配、谁管理”的原则,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使用监管,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坚持市场化道路,实行“同一个物业服务标准”,加强社区服务管理,综合开展医保、养老、婚育等服务。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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