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征房产税要谨防误伤
余丰慧(财经评论员)
近期关于开征房产税或者房产税在全国推开的消息甚嚣尘上。近日,国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引起社会各方对开征房产税的热议。28日社科院报告建议“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房产税”,更是引起各方争论不休。
从先期试点和权威人士讲话来看,似乎全国开征房产税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开征房产税首先要理清楚其目的何在。
开征房产税有两个功能:一是完善税制,增加税收收入。对房产持有者征收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世界各个国家的通用做法。二是从我国房地产调控、抑制高房价需要,开征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从目前来看,主要应该侧重于后者。
征收房产税之所以议论这么多、争议如此大,笔者认为,房产拥有者一方面担心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把推出房产税作为其收入的又一个来源,作为其收入的新税种来实施。在这种收入利益驱使下,可能就会无限制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另一方面,则担心正常的刚需或改善性需求会被税收政策“误伤”。如果这样,房产税将仅仅成为地方政府敛财新手段,却没有起到抑制投机性需求、平抑高房价的作用。
这次社科院发布报告建议“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房产税”,将会把城镇30%-40%居民都纳入到征税范围。媒体披露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已经达到33平方米多点。40平方米纳税线显然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