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房产套数岂能被恶意曝光?

时间:2012-12-07 21:04:07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属于公民个人拥有的房屋套数本来是个人隐私,如今却可能随时曝光于公众面前。继广州的“房叔”后,“房婶”事件接踵登场, 又爆出深圳社区干部拥有80套房的“房爷”。据房地产界人士透露,个人房屋信息私隐泄露的途径非常多,买房的环节涉及交易登记、房屋档案入册、房屋代理、公证、律师、按揭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泄露有关信息。但涉及多户家庭的信息集中被泄露,则不排除是有人有目的的所为。

  其实,香港不少名人买楼时常会被娱乐杂志或商业杂志披露其详细交易资料,八卦杂志也不时会刊登某些巨额地产交易,如李宁、马化腾、许家印在港置业的具体情况都见诸报端。有时住户发现明星、名人居住在同一栋楼,也可能报料给八卦杂志,八卦杂志根据确切的地址就可以查出名人拥有的房屋情况。香港与内地一样,都是可以通过查册来获知房屋的业主、房屋状况等信息,但是同样是必须提供确切地址才可以查到房屋业主,不可能通过“查人名”来获知个人拥有的房屋的情况。由于香港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因此个人房产信息私隐随意被泄的情况并不多见。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查询房产信息只有以下四个途径:本人持有效证件;其他人查询须持被查询人身份证件及签名委托书;来自公检法的合法公函;配偶持有效证件查询对方的房产情况。

  房地产中介人士表示,来自房管局的个人房屋信息,一个主要的扩散渠道是业主本人由于办理抵押、个人资产证明等各类业务,到房管局打印之后出示给相关单位,然后被这些单位流散出去。但涉及多户家庭的多套房产同时汇集到某个人的名下,并被流传出去的可能性则微乎其微,除非是有人有意为之。

  市民报料:

  有“内线”就能查

  2010年11月,为配合限购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了“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和“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一旦市民曾查询过自己名下房产,就会留下查询记录。如果有心人想查询的话,只要知道对方的查询流水号和对方身份证、姓名等基础信息,就可以在房管局网站直接查询到房产档案信息。而业主在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时,中介机构也完全可以得到业主的相关资料。

  市民徐先生最近刚买过房子,他根据套数证明上的流水号、证明底纹6位数字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查了一下,他名下的房产套数马上清晰列出来,与打印出来的一模一样。

  徐先生还爆料称,最近他购房时因为屡次被问及房屋套数的情况,由于没空到交易登记中心现场查,曾经两次通过有关部门的熟人进行查询,所谓必须经过“授权”的程序其实是可有可无,只要找个信得过的“内部人士”,通过电话都可以查得到。

  电脑高手称:

  查询记录系统有迹可循

  一位电脑业人士表示,作为保存业主信息最齐全的国土房管部门,理应在保护公民财产信息上做好典范。这位人士表示,在目前的电脑技术之下,每个电脑在系统查询过什么信息都会被记录下来,如果的确有泄露他人房产信息的“害群之马”潜藏于系统内,政府部门应该对此严惩不贷。

  香港《私隐条例》护航

  泄露房产信息受制裁

  据香港百富诚金发物业总经理徐永德介绍,香港购房涉及土地注册处(俗称“田土厅”)、律师、银行、中介等步骤,后三者泄露的几率比较大,来自法定机构——土地注册处泄露的可能性非常小。

  香港的房屋查册和内地的查册是一样开放的,但必须就具体且确切的房屋地址进行查询,不可以任意地查询某一栋住宅的业主情况或者根据某个人名来查询。香港土地注册处的规则也注明,只有个人可以查询其个人名下的房产情况,纵然是获得其个人授权,查询他人房产情况的服务收费较一般的查册要贵100倍,获得正式授权查询他人名下房产情况的收费是1000港元,而查询具体房屋位置的注册摘要只需10港元。

  据介绍,大约10多年前,香港也是允许以人名来查询房屋情况,但后来香港通过《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土地注册处就不再允许他人以人名来查询房屋情况,获得他人房屋信息等资料的第三方如果随意泄露有关信息,一经证实就会受到《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制裁。(记者 李凤荷)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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