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修订房产税实施细则
上周,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将拟列入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包括修订《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业界关注。
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个项目还处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是否能够进入明年的立法项目,还有待考究。《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作为省政府规章列入62项立法项目中的,记者在省法制办提供的项目简介中看到,其拟定原因是“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公平税收负担等目的,有必要修订我省的相关规定”,拟立法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减税免税、纳税期限”等税制要素,以及“核定征收”等征管制度。
四川省地税局表示,他们已向省法制办提交了《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这一候选立法计划,是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化。原来,之前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同样名为《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文件,但这一文件法律级次低,文体也不够规范,应正式提出,提高其法律级次,使其成为政府规章。
权威声音
房产税已正式成为官方表态
个人住房房产税一直是各方议论焦点,特别是从今年二季度以来,“以房产税扩大为发力点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说法就不曾间断,湖南、湖北被定为下一轮试点范围的消息也多次传出又被澄清。不过,近一段时间来,房产税扩大试点不再停留在专家学者的呼吁,正式成为官方表态。谢旭人:逐步在全国推开个人住房房产税
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经济日报》上撰文表示,应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贾康: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至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在中国对于消费住房保有环节实施的税收调整,应该只收高端,不能像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对真正的豪宅、对多套房的房产持有者要征收房产税,这个调节是符合适当收入再分配原则的。贾康同时透露,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姜伟新:住建部正研究扩大试点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1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积极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房地产限购政策短期内不会退出。在回答记者有关房产税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的问题时,姜伟新说:“正在积极研究,适当的时候可能还会出台。”
业界观点
慎重派: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
反对派: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直指,房产税是普惠性质不会改变,其核心解决的是政府税收问题,因此只会短期影响房价,长期看只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房价。
全经连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将会把房产税转嫁到1.7亿的租房人中。现在租房市场是卖房市场,如果这个不改变的话,房主会轻轻松松地把这一年的税转到房租里去了,这太容易了,所以说最终承担这个房产税的就是租房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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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细则,目前都只涉及对新购商品房征收房产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则是对独栋别墅、高端住房征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不针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出售、租出房屋时例外),因此,《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和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征收并不相同。
徐洁莹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