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安全提示:八成自装修房室内环境不达标
在住房价格动辄百万的今天,住房的安全性受到了消费者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南京)年会上,21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连发两大住房消费安全提示,指出七成以上公用、民用建筑会出现屋面和外墙的渗漏,还发布《城市百户新居室内环境安全调查报告》,直指“超四成新装修房屋污染严重”。
有开发商故意不提质保期
据22家消费维权单位介绍,一项针对某城市房屋质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楼盘质量是影响消费者买房的重要因素”,而接近50%的受访者对小区房屋质量不满意。“尤其是房屋渗漏,一直就是质量顽疾,调查表明,70%以上的公用、民用建筑,会出现屋面和外墙的渗漏”。
尽管有关商品房质保期的规定已经出台多年,但是,广大消费者对商品房质保期的知晓度并不高,而开发商在卖房时常常忽视甚至故意绝口不提质保期问题。22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调查显示,五成以上的受访者根本没关注过商品房质保期,82%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商品房质保的具体时间”,57%的受访者表示“开发商从未介绍过商品房的质保期”,只有不到三成的受访者表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提及质保期问题”。
为此,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出呼吁,房企有义务让消费者知晓现有商品房保修项目及保修时限,主动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协议等多种渠道让消费者了解相关保修条款。另外,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应具备“两书两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面积测绘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明确说明商品房质保期的时间、范围等,让消费者做到一目了然。
自装修房别先装修再治理
据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的《城市百户新居室内环境安全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四成多新装修房屋污染超标,其中,精装修商品房达标率为96%,自装修新房达标率仅为22%。
据了解,该项调查是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012年轮值主席单位———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受其他21家成员单位的委托,针对50套精装修商品房(指开发商包装修的商品房,下同)和50套消费者自装修新房,共计100套城市新居的室内环境安全状况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共有41户被检测新居的室内环境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占被检测新居的41%。其中,在50户精装修商品房中,有48户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达标率为96%,检测结果较好;而50户消费者自装修新房中,仅有11户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仅为22%。而对自行装修的消费者所进行的调查显示,有90%以上的消费者不重视装修材料的环保性检测,由此导致消费者自行装修新房的室内环境达标率很低。
为此,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出呼吁,消费者应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千万不能抱着先装修、再治理的侥幸心理,在装修之前就要尽量选择真正的绿色环保的装修材料。22家消费维权单位还特别支招消费者,社会应该推广《家装规范合同文本》,在装修前,消费者也可以与装修公司针对室内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进行相关约定。(记者 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