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驳" 建议公审李天一案":被告未满18岁

时间:2013-07-29 10:10:14 来源:中新网

  昨日下午,李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上发布重磅消息称: 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一案。兰和律师还在微博中附上 亲笔签名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信。

  兰和在微博中写道,“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 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 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然而,由于所签之名是“ ”,而并非其本名刘清娣,引发网友的一片疑问:“签名无法律效应啊!”

  而女方、受害人方面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律师,则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则刑法条例,“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予以驳斥 方面的申请。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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