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申请要求公审李天一案 律师:法庭不会接受

时间:2013-07-29 07:49:04 来源:中新网

兰和的微博。

田参军的微博。

  网络截图

  昨日下午,李某某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微博发布,李某某的母亲 将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开审理其儿子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该消息一经发布立时引发强烈反应,多名律师表示申请不会获支持。海淀法院回应将会依法审理。

  ■李家发布

   申请公开审案

  7月27日凌晨1时19分,兰和在其微博称,“近日有重要信息发布。”昨日下午,兰和又在微博发《公告》,称“今天下午有重要信息发布。”昨天下午4点07分,兰和发表博文《 女士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

  该博文称,在隐私与真相抉择之间, 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 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让一切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随同该博文,还附上了 致海淀法院《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 在该申请中称,为还原事实真相,作为本案被告人李冠锋的监护人,恳请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申请人签名处签有“ ”两字,日期为“2013年7月28日”。

  ■对方回应

  把刑诉法复习一下

  作为案件另一方当事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于昨天下午5点08分发微博回应称,“《刑事诉讼法》第183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第274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复习一下下。”

  就在该微博发布前,曾称“太累了,想歇歇”的田参军还作了一首打油诗《观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有感》,“原本‘普通’刑事案,案外力量欲翻盘。律师声明客为主,家庭顾问锣鼓喧。庭前会议最热闹,奇谈怪论破底线。新版内幕横空出,卖淫敲诈系妄谈。”

  ■法院回应

  该案事项及时发布

  兰和发布 申请海淀法院公审其儿子的微博后,有些网友认为这是挑战法律,未成年人犯案法律规定是不能公开审理的,存在作秀之嫌。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电话、微信及短信联系兰和,但均未得到回应。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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