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文保单位被下令拆除 打三年官司终胜诉
葛卫民家大门木雕很精美。王国柱 摄
悬挂门前半个月的“文保”匾额不翼而飞。 葛卫民供图
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头巷葛宅”,始建于150年前的清咸丰年间。2010年2月1日,泰州市建设局下达裁决书,要求房主葛卫民腾空房屋拆除。葛卫民先后向当地行政复议部门、海陵区法院、泰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结果被一一驳回。近日,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建设局裁决书违法,并撤销两级法院所做出的行政判决。一场文物保护官司前后打了快三年,终于有了定论。
现场探访:古宅曾是泰州的一张文化名片
葛卫民家位于泰州市海陵区头巷22号。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在弯弯曲曲的头巷深处,见到了为这场拆迁纠纷奔波近三年的葛卫民。记者看到,葛卫民家为四合院样式,西门是入口,正房朝南,前面是天井,南侧和东侧是厢房。其正房大门两侧全是木质结构,中间镶嵌着玻璃。“这是八扇格子门,下面分别雕的是海棠、牡丹……”在葛卫民的提醒下,记者看到正房南侧共有8扇门,上面的木雕非常精美。走进正屋,记者看到屋内尽管做了一些现代装修,但其中深黑色的梁柱仍可见证其百年沧桑。
葛卫民的父亲、今年79岁的葛中亮告诉记者,他家祖上是在清咸丰年间,即李秀成攻打苏州城后从苏州阊门搬过来的,距今已经150年。他家最兴旺时,一道门厅有男佣,二道门口有女佣。文革“破四旧”时,他家很多宝贝都被毁了,但包括8扇格子门,“上有天花板、下有地板、周围有墙板”等房屋主要结构还是留存了下来。因保管相对完好,他家曾成为当地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2009年,央视心连心艺术团来泰演出,其间展示的泰州市古民居建筑就取景于他家。
昨天,记者通过“关于核定公布泰州市文化保护单位的通知”政府信息获悉,“头巷葛宅”位列该市2010年7月7日发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第57位。
曲折诉讼:行政复议被打回,法院诉讼又败诉
葛卫民告诉记者,2009年,他通过规划部门得知,头巷包括他家葛宅、朱氏等在内,被列为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而负责头巷拆迁建设的是泰州市稻河古街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河公司)。当稻河公司派人就拆迁与他家谈判时,被他拒绝了。
2009年11月底,当地建设局给他送达了一份由稻河公司向建设局呈送的拆迁裁决申请书,申请书中稻河公司提出用森园小区19幢308室或以货币的方式,“置换”葛卫民头巷22号的房屋。2010年2月1日,泰州市建设局以文号泰拆裁稻字(2010)第14号下达《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葛卫民在收到裁决书16日内,将房屋腾空后交由稻河公司拆除。
葛卫民不服建设局所下达的裁决书,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010年6月11日,有关部门驳回了葛卫民的行政复议申请,维持建设局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