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低俗广告:创意可以有,但底线不能无
原标题:杜绝低俗广告:创意可以有,但底线不能无
品牌必须明白低俗广告虽能短时间博人眼球,促进品牌在全网热度升高,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既不能为品牌树立正面形象,也不利于企业未来发展,甚至危害社会风气,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愚蠢做法。
一味追求流量的短视行为不可取,一个好的广告可以为品牌带来长久的效益,它在吸引消费者的同时,还传递着属于品牌 的文化,品牌也可以不断借助正能量的广告理念输出强化品牌积极向善的形象,最终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目前法律已经日趋完善,在《广告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不得“低俗内容”。违反本规定,可依据《广告法》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其广告审批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监管部分的狠下力度,只是为了遏制被利益熏心的企业不法行为,但真正能够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品牌“洁身自好”, 如今多家企业营销的翻车案例,对还在低俗边缘疯狂试探的营销人来说,恰恰是一次提醒:
切忌将低俗与创意混为一谈,这不仅是对创意最大的亵渎,也是品牌玩火自焚的表现。 营销本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是企业发现或发掘准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该产品的过程。而无底线的营销行为,即使能获得一时的关注,也必然会在消费者的选择中被淘汰出局,一家无法输出正确价值观的企业,又如何能获取消费者信任,为产品买单呢?
最后友情提醒企业:创意可以有,但底线不能无!
低俗广告背后反映的是企业法律、道德素养,从业素质的缺失。必须要从发布源头、中间环节、广告从业人员培训、执法监管等涉及广告的所有流程来规范网络广告,才能最大化减少低俗、违规广告的产出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