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江派出所以“枫桥经验”推动执法办案人文关怀

时间:2020-06-04 15:51:47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潼江派出所以“枫桥经验”推动执法办案人文关怀
 
  一直以来,梓潼县潼江派出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将“枫桥经验”与案件办理有机统一,执法中刚柔并进,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体现人文关怀;近日,梓潼县潼江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郭某解决后顾之忧。
 
  2020年5月1日,现住梓潼县观义镇大垭村的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强制传唤;在调查过程中,民警注意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在表达、行为等方面与常人存在差异,且没有户籍信息。民警按照办案程序开展调查工作,一边搜集固定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一边走访群众,核实郭某社会背景。5月3日,民警经过多方努力将案件证据和郭某精神存在问题的相关线索搜集完毕,并依法为郭某办理了取保候审。5月13日,民警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为郭某进行精神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经鉴定,郭某存在精神分裂等精神疾病。

 

  因犯罪嫌疑人郭某户籍信息缺失,办案民警经犯罪嫌疑人口述和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郭某原籍系绵阳市游仙区玉河镇人,民警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并与游仙区玉河镇党委政府衔接,通过多方调查核实,及时为郭某解决户籍问题。鉴于郭某存在精神疾病,发病可能造成社会危害,郭某现所在政府及村委与民警一起将郭某送往梓潼县鸣兴精神病院进行先期治疗。因郭某系独人,工作组继续联系民政部门,为郭某在强制治疗结束后的生存问题提前谋划,为其解决生活后顾之忧。
 
  潼江派出所在办理该案中克服重重困难,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三个原则:
 
  一依法办案、注重细节。在郭某妨害公务案中,梓潼县公安局民警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注重程序的原则。因嫌疑人无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实际情况,在无法进行网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采用纸质的审批流程,层层审批、严把办案时限,该有程序一个不能少、一点不能错,确保案件质量不打折扣。

  二人文关怀、保障人权。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其有异常后,在不刺激嫌疑人的情况下完成了讯问笔录的制作,按时为嫌疑人提供食品和饮水,随时关注嫌疑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保障嫌疑人的基本人权,给予犯罪嫌疑人必要的人文关怀;随时同嫌疑人进行交流,减少嫌疑人抵触和对抗情绪,确保在所期间不出现突发状况。
 
  三协同作战、谋划长远。一是在对嫌疑人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的同时,由辖区派出所对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疾病的线索进行调查,为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结合犯罪嫌疑人无户籍、身份信息的时间,协同政府部门联系嫌疑人户籍地派出所为其解决户籍信息。三是针对其无儿无女、无依无靠的现实,在鉴定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联系养老院为其结束治疗后解决生存问题,同时也有效规避了其返回社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维护法律权威、打击违法犯罪是作为警察的神圣职责;同时还需兼顾社会影响,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解决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民警重视与犯罪嫌疑人的交流沟通,使其减少对抗、对立情绪,避免发生突发状况;其次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也要积极作为,在避免形成社会危害性隐患的同时也要解决其后顾之忧。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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