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美丽城乡惠千家万户 提升云南城乡建设水平(3)
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均衡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城镇和谐发展;把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作为核心问题来解决,让进城农民圆市民梦、创业梦和安居梦。
城乡互动
改变传统城乡理念,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统筹规划人口转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推动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互促互动。
产城融合
把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并重并举,培育和壮大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现人口和要素集聚,繁荣城镇市场和经济,实现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联动、融合发展。
“四化”同步
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工业化的主导作用、信息化的带动作用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作用,“四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集约发展
秉承绿色、低碳、生态理念,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鼓励城镇上山,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推动内涵式、集约式发展,努力实现城市、人和自然相和谐。
突出特色
坚持“特色立城、特色建城、特色兴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山林、湿地等自然禀赋,依托区位交通、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等条件进行规划建设,塑造个性化的城市形象和品牌。
重点
城市综合体
形成分级分类、形态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城市综合体,使城市综合体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相联动、与城市经济相融合、与云南高原山地特色城镇体系相协调。四川省力争5年内规划建设100个以上综合度高、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城市综合体。
特色小镇
全力推进纳入规划的210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结合综合型、旅游型、工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口岸型、商贸型“六型”小城镇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提升小镇特色和品位,培育出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美丽乡村
努力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美丽宜居的村庄,使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得到显著加强,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让农户能从美丽乡村建设中直接受益。
保障性安居工程